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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伪麻胶囊

布洛伪麻胶囊

非处方 非医保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感冒对症治疗药。用于由感冒,过敏性鼻炎引起的头痛,发烧,鼻塞,流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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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伪麻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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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布洛伪麻胶囊
布洛伪麻胶囊
奈韦拉平片
奈韦拉平片
主要成分

含布洛芬(C13H16O2)与盐酸伪麻黄碱(C10H15NO·HCl)。

本品主要成分:奈韦拉平,其化学名为11-环丙基-5,11-二氢-4-甲基-6H-二吡啶并[3,2-b:2#39;,3#39;-e][1,4]二氮杂卓-6-酮

生产企业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158

H2011048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感冒对症治疗药。用于由感冒,过敏性鼻炎引起的头痛,发烧,鼻塞,流涕等。

本品适用于治疗HIV-1感染,应与其他抗HIV-1药物联合用药。可单独用于预防母婴传播。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

成人:口服,一次200mg,一日一次,连续14天(这一导入期的应用可以降低皮疹的发生率);之后改为一日两次,一次200mg,并同时使用至少两种以上的其它抗HIV-1药物。儿童患者:2个月至8岁(不含8岁)的儿童患者推荐口服剂量是用药初始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7mg/kg。8岁及8岁以上的儿童患者推荐剂量为初始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4mg/kg。任何患者每天的总用药量不能超过400mg。应告知患者按照处方剂量每日服用奈韦拉平的必要性。如果漏服药物,患者应该尽快服用下一次药物,但不要加倍服用。如果患者停用奈韦拉平超过七天,应按照给药的原则重新开始,即200mg药物,每日一次导入,之后每次200mg,每日二次。

副作用

对布洛芬及/或伪麻黄碱过敏者禁用;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诱发血管性水肿,哮喘或鼻息肉患者及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对奈韦拉平及片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感冒对症治疗药。用于由感冒,过敏性鼻炎引起的头痛,发烧,鼻塞,流涕等。

本品适用于治疗HIV-1感染,应与其他抗HIV-1药物联合用药。可单独用于预防母婴传播。

药理作用

本品所含布洛芬为一有效的解热镇痛及抗炎,抗风湿药物,通过抑制花生四烯酸代谢中的环氧化酶,减少PG的合成而呈现与阿斯匹林相似的作用。所含盐酸伪麻黄碱属于肾上腺受体激动剂,可收缩血管,缓解鼻粘膜充血。

奈韦拉平是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1)的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NRTI)。奈韦拉平与HIV-1的逆转录酶(RT)直接连接并通过使此酶的催化端破裂来阻断RNA依赖和DNA依赖的DNA聚合酶活性。奈韦拉平不与底物或三磷酸核苷产生竞争。

注意事项

1.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肺气肿等引起的呼吸困难、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老年人慎用; 2.避免与降压药或抗抑郁药同时服用,服药期问避免饮酒; 3.服用本品若症状未改善或伴高热,应及时停药; 4.本品每日总量不得超过6片,疗程不得超过7天。

本品治疗后的初始8周是很关键的阶段,对患者情况需进行严密的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严重和威胁生命的皮肤反应或严重的肝炎/肝衰竭。另外必须严格遵守剂量要求,尤其是在14天导入期时。对于监控检查的频率,有专家指出至少每月一次以上,特别在增加剂量之前及增加后2周。对由于严重皮疹,皮疹伴全身症状,过敏反应和奈韦拉平引起的肝炎而永久中断奈韦拉平治疗的患者不能重新服用。在服用奈韦拉平期间,继往出现AST或ALT正常值上限5倍,重新服用韦拉平后迅速复发肝功能不正常的患者应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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