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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伪麻胶囊

布洛伪麻胶囊

非处方 非医保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感冒对症治疗药。用于由感冒,过敏性鼻炎引起的头痛,发烧,鼻塞,流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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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伪麻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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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布洛伪麻胶囊
布洛伪麻胶囊
尼美舒利分散片
尼美舒利分散片
主要成分

含布洛芬(C13H16O2)与盐酸伪麻黄碱(C10H15NO·HCl)。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生产企业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158

国药准字H200001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感冒对症治疗药。用于由感冒,过敏性鼻炎引起的头痛,发烧,鼻塞,流涕等。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副作用

对布洛芬及/或伪麻黄碱过敏者禁用;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诱发血管性水肿,哮喘或鼻息肉患者及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1.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 3.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 5.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6.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7.血障碍者。 8.心衰患者。 9.肾功能损害患者。 10.损害患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成分

感冒对症治疗药。用于由感冒,过敏性鼻炎引起的头痛,发烧,鼻塞,流涕等。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所含布洛芬为一有效的解热镇痛及抗炎,抗风湿药物,通过抑制花生四烯酸代谢中的环氧化酶,减少PG的合成而呈现与阿斯匹林相似的作用。所含盐酸伪麻黄碱属于肾上腺受体激动剂,可收缩血管,缓解鼻粘膜充血。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注意事项

1.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肺气肿等引起的呼吸困难、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老年人慎用; 2.避免与降压药或抗抑郁药同时服用,服药期问避免饮酒; 3.服用本品若症状未改善或伴高热,应及时停药; 4.本品每日总量不得超过6片,疗程不得超过7天。

1.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2.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3.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4.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5.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6.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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