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急性鼻炎或急性鼻窦炎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痛、四肢酸痛、关节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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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布洛芬2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奈韦拉平,其化学名为11-环丙基-5,11-二氢-4-甲基-6H-二吡啶并[3,2-b:2#39;,3#39;-e][1,4]二氮杂卓-6-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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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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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85 |
H20110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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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急性鼻炎或急性鼻窦炎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痛、四肢酸痛、关节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本品适用于治疗HIV-1感染,应与其他抗HIV-1药物联合用药。可单独用于预防母婴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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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可溶在温开水中或整片吞服。 |
成人:口服,一次200mg,一日一次,连续14天(这一导入期的应用可以降低皮疹的发生率);之后改为一日两次,一次200mg,并同时使用至少两种以上的其它抗HIV-1药物。儿童患者:2个月至8岁(不含8岁)的儿童患者推荐口服剂量是用药初始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7mg/kg。8岁及8岁以上的儿童患者推荐剂量为初始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4mg/kg。任何患者每天的总用药量不能超过400mg。应告知患者按照处方剂量每日服用奈韦拉平的必要性。如果漏服药物,患者应该尽快服用下一次药物,但不要加倍服用。如果患者停用奈韦拉平超过七天,应按照给药的原则重新开始,即200mg药物,每日一次导入,之后每次200mg,每日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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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对奈韦拉平及片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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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慎用。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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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急性鼻炎或急性鼻窦炎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痛、四肢酸痛、关节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本品适用于治疗HIV-1感染,应与其他抗HIV-1药物联合用药。可单独用于预防母婴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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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布洛芬是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盐酸伪麻黄碱为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具有选择性的收缩血管作用,能缓解鼻咽部黏膜充血、肿胀,减轻鼻塞症状。 |
奈韦拉平是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1)的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NRTI)。奈韦拉平与HIV-1的逆转录酶(RT)直接连接并通过使此酶的催化端破裂来阻断RNA依赖和DNA依赖的DNA聚合酶活性。奈韦拉平不与底物或三磷酸核苷产生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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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运动员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治疗后的初始8周是很关键的阶段,对患者情况需进行严密的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严重和威胁生命的皮肤反应或严重的肝炎/肝衰竭。另外必须严格遵守剂量要求,尤其是在14天导入期时。对于监控检查的频率,有专家指出至少每月一次以上,特别在增加剂量之前及增加后2周。对由于严重皮疹,皮疹伴全身症状,过敏反应和奈韦拉平引起的肝炎而永久中断奈韦拉平治疗的患者不能重新服用。在服用奈韦拉平期间,继往出现AST或ALT正常值上限5倍,重新服用韦拉平后迅速复发肝功能不正常的患者应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