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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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5克。辅料为淀粉、胶化淀粉、聚乙烯呲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mg、盐酸伪麻黄碱30mg、富马酸氯马斯汀0.33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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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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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118 |
国药准字H20080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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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 |
用于暂时缓解枯草热、过敏性鼻炎和普通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眼痒流泪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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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6-12岁儿童一次0.5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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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2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或停用MAOI药以后两周内禁用该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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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未进行孕妇研究,但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并且孕妇使用该药品的治疗获益可能胜于其潜在危害。或者,该药品尚未进行动物试验,也没有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 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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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 |
用于暂时缓解枯草热、过敏性鼻炎和普通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眼痒流泪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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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本品是由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和富马酸氯马斯汀组成的复方制剂。其中对乙酰氨基酚为口服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可能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为拟肾上腺素药,可收缩鼻粘膜血管,减轻鼻塞、流涕症状。富马酸氯马斯汀为H1受体拮抗剂,通过竞争性地阻断H1受体而对抗组胺所导致的毛细血管扩张及通透性增加、水肿形成、潮红和瘙痒反应和胃肠道和呼吸道平滑肌收缩,抑制组胺对血管的收缩和扩张作用,并可剂量依赖性地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兴奋或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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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疗程: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片剂不推荐6岁以下儿童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勿过量服药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如若过量服药则有可能严重影响肝脏并有发生肝功能衰竭的风险,症状有可能在3天以后才会出现,若在过量服药后根据医嘱在10-12小时内静脉给予N-乙酰半胱氨酸或口服蛋氨酸对肝脏有保护作用。肝氧化酶过剩者,如酗酒或服用巴比妥类药物及营养不良者可能对对乙酰氨基酚毒性更敏感。当服用过量的药物后无论成人或儿童即使无任何症状也应尽早治疗。 |
1.本品一日剂量不得超过4片,疗程不超过7天。 2.服用本品若发热持续超过3天,或症状未见改善或有新症状出现,应及时停药并请咨询医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4.本品不宜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同时服用。 5.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青光眼、呼吸道疾病(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