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 |
紫苏叶、桑叶、前胡、浙贝母、麻黄、桔梗、天南星(制)、陈皮、苦杏仁(炒)、黄芩、青黛、天花粉、枳壳(麸炒)、山楂(炒)、甘草、牛黄、 |
|
生产企业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琦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766 |
国药准字Z1098314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咳嗽、痰多、气喘、感冒发热、咽喉肿痛、支气管炎、肺炎、哮喘、肺气肿、肺心病、肺结核、肺纤维化、肺不张、肺脓肿、肺栓塞、肺动脉高压、肺源性心脏病、肺动脉高压、肺动脉栓塞、肺动脉炎、肺动脉瘤、肺动脉瘘、肺动脉狭窄、肺动脉扩张、肺动脉畸形、肺动脉瘤、肺动脉瘘、肺动脉狭窄、肺动脉扩张、肺动脉畸形。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次0.3~0.6g,每4小时1次,或一日4次;一日量不宜超过2g。退热疗程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不宜超过10天。 2.小儿常用量:按体重每次10~15mg/kg或按体表面积每天1.5g/m2,分次服,每4~6小时1次;12岁以下的小儿每24小时不超过5次量,疗程不超过5天。 |
开水冲服。一次2.5克,一日2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咳嗽、痰多、气喘、感冒发热、咽喉肿痛、支气管炎、肺炎、哮喘、肺气肿、肺心病、肺结核、肺纤维化、肺不张、肺脓肿、肺栓塞、肺动脉高压、肺源性心脏病、肺动脉高压、肺动脉栓塞、肺动脉炎、肺动脉瘤、肺动脉瘘、肺动脉狭窄、肺动脉扩张、肺动脉畸形、肺动脉瘤、肺动脉瘘、肺动脉狭窄、肺动脉扩张、肺动脉畸形。 |
|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宝咳宁颗粒具有较大的抗病毒、抗感冒、解热镇咳、抗菌消炎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5%)可于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3)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4)肝功能试验,应用一次大剂量(>8~10g)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3~5g/d)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浓度、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均可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1)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2)肾功能不全,虽偶可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4.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疗效不显著者宜就医检查。 5.给药前应注意患者的肝、肾功能,对长期较大剂量用药者应定期复查(包括血象及肝肾功能等)。 6.本品与水杨酸类或其他类非甾体抗炎药不宜同时长期(>5天)服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