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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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毫升含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15毫克。辅料为:聚乙二醇、甘油、无水柠檬酸、柠檬酸钠、氯化钠、70%山梨醇、蔗糖、苯甲酸钠、香蕉香精、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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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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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766 |
国药准字H20050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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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缓解由感冒、呼吸道过敏或其他相关疾病引起的鼻塞和咳嗽、咳痰、痰液粘稠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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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次0.3~0.6g,每4小时1次,或一日4次;一日量不宜超过2g。退热疗程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不宜超过10天。 2.小儿常用量:按体重每次10~15mg/kg或按体表面积每天1.5g/m2,分次服,每4~6小时1次;12岁以下的小儿每24小时不超过5次量,疗程不超过5天。 |
口服,1~2岁儿童,1~4毫升/次,3次/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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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请将本品和其它所有药物放置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2、服用剂量不得超过推荐剂量,意外过量服用立即请医生诊治。3、不要与其他含相似成份药物同时服用。4、鼻塞、咳嗽、咳痰、等症状持续7天以上,或病情加重者,或伴有发热、皮疹、持续头痛者,可能为严重疾病的症状,就立即请医生诊治。5、高血压脏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光眼、慢性肺部疾病,排尿困难患者,如症状较轻,并有使用该药的必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用,过敏体质者禁用。7、本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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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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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缓解由感冒、呼吸道过敏或其他相关疾病引起的鼻塞和咳嗽、咳痰、痰液粘稠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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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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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5%)可于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3)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4)肝功能试验,应用一次大剂量(>8~10g)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3~5g/d)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浓度、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均可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1)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2)肾功能不全,虽偶可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4.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疗效不显著者宜就医检查。 5.给药前应注意患者的肝、肾功能,对长期较大剂量用药者应定期复查(包括血象及肝肾功能等)。 6.本品与水杨酸类或其他类非甾体抗炎药不宜同时长期(>5天)服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