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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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布洛芬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对乙酰氟基酚32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2毫克。辅料为:黄原胶、微晶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钠、丙二醇、甘油、山梨醇、尼泊金、丁酯、苯甲酸钠、AK糖、无水柠檬酸、食用香精、食用色素、高果糖浆和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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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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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012 |
国药准字H20041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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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本品用于小儿,可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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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按体重一次5~10mg/kg。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 |
口服,2岁以下小儿应遵医嘱,12岁以下儿童用量: 2-3岁,体重12-14千克,一次用量2.5-3.5毫升; 4-6岁,体重16-20千克,一次用量4-5.5毫升; 7-9岁,体重22-26千克,一次用量6毫升; 10-12岁,体重28-32千克,一次用量8毫升; 若症状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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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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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小儿应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请向医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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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本品用于小儿,可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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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消炎药,作用机制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发挥解热、镇痛、消炎作用。 |
本复方由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姜沙芬和马来酸氯苯那敏组成。对乙酰氨基酚为解热镇痛药,作用机理主要为抑制前列腺素合成;盐酸伪麻黄碱为拟肾上腺素药。可收缩鼻粘膜血管,减轻鼻塞流涕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为镇咳药,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而产生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感冒的流泪、喷嚏和流涕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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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将本品和其它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2.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者需请医生诊治。3.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它的解热镇痛药物。4.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
1.服药3天后持续发热.请咨询医师。 2.有高血压、糖尿病、精神抑郁症、心脏病、甲亢症、青光眼、哮喘患者以及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不宜服用本品。 3.伴有多痰的咳嗽、由哮喘引起的慢性咳嗽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4.如出现新的症状或出现充血、肿胀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5.不得与其它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使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配有儿童安全盖.打开方式见说明书附图。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运动员慎用。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