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女性紧急避孕,即在无防护措施或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误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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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左炔诺孕酮0.75毫克。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聚山梨酯80、泊洛沙姆。 |
克拉屈滨,化学名称为2-氯-6-氨基-9-(2-脱氧-β-D-赤型-呋喃戊糖基)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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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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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34 |
国药准字H20052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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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女性紧急避孕,即在无防护措施或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误时使用。 |
本品可试用于经干扰素治疗失败后活动性的伴有临床意义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少板减少以及疾病相关症状的毛细胞白血病(HCL)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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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在无防护性性生活或避孕失败72小时以内,单次口服2粒;或首次服1粒,间隔12小时服第2粒。服药越早,预防妊娠效果越好。 |
溶于500ml生理盐水中缓慢静脉滴注,推荐用量为每次0.09mg/kg/d,连续7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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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乳房触痛、头痛、眩晕、疲劳等症状,一般不需处理,可在24小时后自行消失,如症状较重应向医师咨询。2、可见子宫异常出血,多数表现为服药当月的月经提前或延后;少数表现为不规则出血,一般可自行消失,严重者应向医师咨询。 |
对克拉屈滨过敏者;怀孕妇女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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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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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尚未充分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试验的结果表明,本品可致胚胎死亡或发生畸变。除在绝对需要的情况之外,不得将本品用于孕妇。建议育龄妇女避免怀孕。尚未确知本品是否可随乳汁分泌。因为许多药物都会经乳汁排泄,并且克拉屈滨存在潜在对胎儿的危害。哺乳期妇女如需使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因为临床研究中未包括足够的65岁以上人群,尚不能确定他们的反应是否与年青人不同。老年患者对本品的骨髓抑制和肾脏毒性等比较敏感,应谨慎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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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女性紧急避孕,即在无防护措施或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误时使用。 |
本品可试用于经干扰素治疗失败后活动性的伴有临床意义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少板减少以及疾病相关症状的毛细胞白血病(HCL)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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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克拉屈滨的抑瘤活性与脱氧胞苷激酶和脱氧核苷酸激酶活性有关。它主要以被动转运进入细胞,在细胞内被脱氧胞苷激酶磷酸化,转化为克拉屈滨三磷酸,掺合到DNA分子中,妨碍DNA断裂后的修复作用,造成NAD和ATP的耗竭,破坏细胞代谢,影响细胞的DNA合成。因此本品对分化或静止期的淋巴细胞和单核细胞均有抑制DNA合成和修复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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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是用于避孕失误的紧急补救避孕药,不是引产药。 2、本品不能作为常规避孕药,不推荐频繁使用,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应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3、如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应立即补服1粒。 4、如逾期1周月经仍未来潮,有可能妊娠,应进行妊娠检测,或进一步咨询医师。 5、服药后约3至5周如出现严重下腹疼痛,应及时就医以排除异位妊娠。 6、由于未成年人生殖系统发育不成熟,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7、建议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后暂停授乳至少3天,在此期间应定时将乳汁挤出。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有发烧、恶心或腹泻的情况,请立即通知医护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