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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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氟桂利嗪。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左乙拉西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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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乡市新辉药业有限公司 |
UCB Pharma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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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346 |
注册证号H20160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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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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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包括椎基地底动脉供血不全在内的中枢性眩晕及外周性眩晕,每日10~20mg,2~8周为1疗程。 2.特发性耳鸣者,10mg,每晚1次,10天为一个疗程。3.间歇性跛行,每日10~20mg。 4.偏头痛预防,5~10mg,每日2次。 5.脑动脉硬化,脑梗塞恢复期;氟桂利嗪每日5~10mg。 |
1.给药途径:口服。需以适量的水吞服,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2.给药方法和剂量 成人(>18岁)和青少年(12岁~17岁)体重50kg 起始治疗剂量为每次500mg,每日2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每日剂量可增加至每次1500mg,每日两次。剂量的变化应每2-4周增加或减少500mg/次,每日2次。 老年人(65岁)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详见下文有关肾功能受损病人描述)。 4~11岁的儿童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50kg起始治疗剂量是10mg/kg,每日两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剂量可以增加至30mg/kg,每日两次。剂量变化应以每两周增加或减少10mg/kg,每日两次。应尽量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和青少年体重50kg,剂量和成人一致。(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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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本药物过敏史,或有抑郁症病史时以及急性脑出血性疾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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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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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项。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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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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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 (1)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 (2)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 (3)锥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 (4)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 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 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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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 2.严格控制药物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 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 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用此药。 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避免与CYP3A4诱导剂或抑制剂合用;4. 服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5.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