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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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托伐普坦。 |
联苯双酯。 化学名称:4,4-二甲氧基-5,6,5,6-双(亚甲二氧基)联苯-2,2-二羟酸二甲酯。 分子量:418.36 分子式:C20H18O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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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怡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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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15 |
国药准字H44024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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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
本品对肝炎主要症状如肝区痛,乏力,腹胀等的改善有一定疗效,但对肝脾肿大的改变无效。适用于迁延性肝炎及长期单项谷丙转氨酶异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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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通常的起始剂量是15mg,每日一次,餐前餐后服药均可。详见说明书。 |
口服每次25mg,1日量75~150mg。多采用1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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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肝硬化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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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对怀孕妇女使用托伐普坦片尚无足够且具有良好对照的研究。在动物试验中,发生了颚裂、短肢、小眼畸形、骨骼畸形、胎仔体重下降、骨化延迟、胚胎死亡。本品没有在孕妇中进行对照试验。对于孕妇能否使用托伐普坦,仅在判定治疗获益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性后方可在孕期使用本品。本品对人体分娩、生产的影响尚不清楚。本品在乳汁中是否有分布尚不清楚。哺乳期大鼠经口给予托伐普坦时,托伐普坦可经乳汁排泄。由于很多药物都可经人乳汁排泄,且托伐普坦可能会给乳幼儿带来严重的不良反应,所以应根据需要决定母亲服用分托伐普坦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不推荐本品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及青少年。老年用药:在临床试验中所有接受托伐普坦片治疗的低血钠症患者中,42%的人年龄≥65岁,19%的患者年龄≥75岁。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上未观察到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的差别,且在其他临床经验中,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的反应也没有不同,但是不能排除某些老年患者的敏感性更高。年龄增加对托伐普坦血药浓度没有影响。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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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
本品对肝炎主要症状如肝区痛,乏力,腹胀等的改善有一定疗效,但对肝脾肿大的改变无效。适用于迁延性肝炎及长期单项谷丙转氨酶异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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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合成五味子丙素时的中间体。小鼠口服本品150~200mg/kg,可减轻四氯化碳所致的肝脏损害和谷丙转胺酶(ALT)升高。对四氯化碳所致的肝脏的微粒体脂质过氧化、四氯化碳代谢转化为一氧化碳有抑制作用,并降低四氯化碳代谢过程中还原型辅酶Ⅱ及氧的消耗,从而保护肝细胞生物膜的结构和功能。本品亦可降低泼尼松诱导的肝脏ALT升高,能促进部分肝切除小鼠的肝脏再生。本品的降酶作用并非直接抑制血清及肝脏ALT活性,也不加速血液中ALT的失活,可能是肝组织损害减轻的反映。本品对细胞色素P450酶活性有明显诱导作用,从而加强对四氯化碳及某些致癌物的解毒能力。对部分肝炎病人有改善蛋白代谢作用,使白蛋白升高,球蛋白降低。对HbsAg及HbeAg无阴转作用,也不能使肿大的肝脾缩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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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低钠血症患者慎用;4. 监测血压和电解质水平;5. 避免与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 |
1.少数病人用药过程中ALT可回升,加大剂量可使之降低;停药后部分患者ALT反跳,但继续服药仍有效; 2.个别患者于服药过程中可出现黄疸及病情恶化,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