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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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托伐普坦。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每支含三磷酸腺苷钠20mg,辅酶A50单位,胰岛素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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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济南维尔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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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15 |
国药准字H37023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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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
用于肝炎、肾炎、肝硬化、心力衰竭等疾病的症状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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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通常的起始剂量是15mg,每日一次,餐前餐后服药均可。详见说明书。 |
静脉注射:用2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作缓慢注射。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500ml溶解后滴注。肌内注射:用氯化钠注射液2ml溶解后注射。一日1支,2-6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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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对胰岛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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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对怀孕妇女使用托伐普坦片尚无足够且具有良好对照的研究。在动物试验中,发生了颚裂、短肢、小眼畸形、骨骼畸形、胎仔体重下降、骨化延迟、胚胎死亡。本品没有在孕妇中进行对照试验。对于孕妇能否使用托伐普坦,仅在判定治疗获益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性后方可在孕期使用本品。本品对人体分娩、生产的影响尚不清楚。本品在乳汁中是否有分布尚不清楚。哺乳期大鼠经口给予托伐普坦时,托伐普坦可经乳汁排泄。由于很多药物都可经人乳汁排泄,且托伐普坦可能会给乳幼儿带来严重的不良反应,所以应根据需要决定母亲服用分托伐普坦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不推荐本品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及青少年。老年用药:在临床试验中所有接受托伐普坦片治疗的低血钠症患者中,42%的人年龄≥65岁,19%的患者年龄≥75岁。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上未观察到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的差别,且在其他临床经验中,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的反应也没有不同,但是不能排除某些老年患者的敏感性更高。年龄增加对托伐普坦血药浓度没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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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
用于肝炎、肾炎、肝硬化、心力衰竭等疾病的症状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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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能量复合剂,在机体能量代谢中,ATP、CoA直接参与体内脂肪、蛋白质、糖、核酸及核苷酸的代谢,供给机体吸收、分泌、肌肉收缩及进行生化合成所需的能量,同时胰岛素对糖、脂肪、蛋白质的代谢过程起促进作用。三者配伍可透过各重要器官细胞的细胞膜,直接向细胞内供给能量和改善微循环,从而使细胞在缺氧状态下继续进行代谢,促进受损细胞功能恢复,活化脏器功能,增强机体免疫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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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低钠血症患者慎用;4. 监测血压和电解质水平;5. 避免与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 |
1本品含胰岛素,不宜空腹使用,静脉注入时要缓慢,否则易引起心悸、出汗等。 2有严重肝、肾病者应密切观察血糖变化。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