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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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南板蓝根、对乙酰氨基酚。 |
氟米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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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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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17 |
国药准字J2018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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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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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一至三岁小儿一次1粒,一日1次,三至六岁一次1粒,一日2次。 |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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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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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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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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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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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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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以清热为主,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发热持续未缓解,应及时就诊。2.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