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性脑病,适用于忌钠的患者,也适用于其它原因引起血氨增高所致的精神症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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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精氨酸。 |
柴胡 茵陈 板蓝根 五味子 猪胆粉 绿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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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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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593 |
国药准字Z2000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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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肝性脑病,适用于忌钠的患者,也适用于其它原因引起血氨增高所致的精神症状治疗。 |
疏肝理气,健脾消食。具有降低转氨酶作用。用于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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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0ml溶解稀释后应用。静脉滴注一次15-20g于4小时内滴完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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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高氯性酸中毒、肾功能不全及无尿患者禁用。 3、爆发性肝衰歇患者,因体内缺乏精氨酸酶不宜使用本品。 |
此药不能长期服用,长期服用会对肝脏肾脏造成损害,反而起不到护肝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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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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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肝性脑病,适用于忌钠的患者,也适用于其它原因引起血氨增高所致的精神症状治疗。 |
疏肝理气,健脾消食。具有降低转氨酶作用。用于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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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少数患者可出现过敏反应。静脉滴注速度过快,可引起流涎、面部潮红及呕吐等。有报道肝肾功能不良或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可引起高血钾症。静脉滴注本品可引起肢体麻木和头痛,恶心、呕吐及局部静脉炎。静脉给予大剂量精氨酸可使外周血管扩张而引起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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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含钠离子,适用于不宜用谷氨酸钠的患者。 2、用药期间宜监测血气分析、酸碱平衡和电解质,有酸中毒和高钾血症者不宜使用。 3、用药前请详细检查,如有封口松动、内有异物及玻璃瓶破损时切勿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不推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5、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肝昏迷治疗的研究资料和报道。 6、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数据,可参考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7、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系统的研究资料。静脉大剂量给予精氨酸可引起低血压。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