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发热、疼痛及风湿性关节炎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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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虎杖,青皮,白茅根,陈皮,郁金,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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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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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316 |
国药准字Z22024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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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发热、疼痛及风湿性关节炎等症状。 |
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人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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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30.6g,一日34次;儿童按体重每日3060mg/kg,分34次服用。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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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导致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哮喘等,长期大剂量使用可能引起耳鸣、听力下降等耳毒性症状。 |
可引起大便次数增多,偶有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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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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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发热、疼痛及风湿性关节炎等症状。 |
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人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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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方中大黄清热泻下,导滞消胀;虎杖清热解毒祛斑;白茅根清热凉血;陈皮、青皮健脾和胃;郁金疏肝利胆;山楂消积祛瘀。诸药配伍,共奏疏肝利胆,清热通下之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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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慎用;3. 胃溃疡患者慎用;4. 避免与抗凝血药物同时使用;5. 服用期间不宜饮酒;6.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
1. 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