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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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碘苷。 |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化学结构式:略。 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1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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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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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363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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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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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结膜囊内,每1-2小时1次,每次1-2滴。 |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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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碘制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 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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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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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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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畏光、局部充血、水肿、痒或疼痛等不良反应,也可发生过敏反应眼睑水肿。长期滴用,可引起接触性皮炎、点状角膜病变、滤泡性结膜炎、泪点闭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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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Ⅱ型感染无效。 2、可与睫状肌麻痹剂、抗生素及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激素能促使病毒感染扩散,故禁用于浅层角膜炎,但可用于实质性角膜炎、角膜水肿或虹膜炎。 3、本品可以阻止角膜组织DNA的合成。故长期使用能损伤角膜上皮,影响溃疡的修复,使用时一般不宜超过3周,痊愈后继续使用一般不宜超过3-5日。频繁滴眼可致角膜上皮点状剥脱,且不能避免复发。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穿透胎盘组织。动物试验可引起兔胎仔异常及鼠染色体畸变。在人体尚未经证实。能否从乳腺分泌也缺乏资料。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尚缺乏资料。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 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2)不要在配戴隐型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