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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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碘苷。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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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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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363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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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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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结膜囊内,每1-2小时1次,每次1-2滴。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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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碘制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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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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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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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畏光、局部充血、水肿、痒或疼痛等不良反应,也可发生过敏反应眼睑水肿。长期滴用,可引起接触性皮炎、点状角膜病变、滤泡性结膜炎、泪点闭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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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Ⅱ型感染无效。 2、可与睫状肌麻痹剂、抗生素及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激素能促使病毒感染扩散,故禁用于浅层角膜炎,但可用于实质性角膜炎、角膜水肿或虹膜炎。 3、本品可以阻止角膜组织DNA的合成。故长期使用能损伤角膜上皮,影响溃疡的修复,使用时一般不宜超过3周,痊愈后继续使用一般不宜超过3-5日。频繁滴眼可致角膜上皮点状剥脱,且不能避免复发。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穿透胎盘组织。动物试验可引起兔胎仔异常及鼠染色体畸变。在人体尚未经证实。能否从乳腺分泌也缺乏资料。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尚缺乏资料。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