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及其他兴奋、躁动、幻觉、妄想等症状的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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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哌啶醇。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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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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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537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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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及其他兴奋、躁动、幻觉、妄想等症状的精神病。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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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片剂 口服。 1、从小剂量开始,起始剂量2-4mg/次,2-3次/天。逐渐增加至常用量10-40mg/天,维持剂量4-20mg/天。治疗抽动秽语综合征1-2mg/次,2-3次/天。 2、老年、体弱患者,开始时1-2mg/次,1-2次/天,然后根据耐受情况再调整用量。 注射剂 肌注。成人,对急性精神病开始时5mg/次,根据需要和耐受情况,每隔8-12h重复1次,控制症状。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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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骨髓抑制,青光眼、重症肌无力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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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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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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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及其他兴奋、躁动、幻觉、妄想等症状的精神病。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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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锥体外系反应较重且常见,急性肌张力障碍在儿童和青少年更易发生,出现明显的扭转痉挛,吞咽困难,静坐不能及类帕金森病。 2、长期大量使用可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 3、口干、视物模糊、乏力、便秘、出汗等。 4、血浆中催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5、偶见过敏性皮疹、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6、少数患者可能引起药源性抑郁情绪低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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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脏病尤其是心绞痛、药物引起的急性中枢神经抑制、癫痫、肝功能损害、青光眼、甲亢或毒性甲状腺肿、肺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尿潴留患者慎用。 2、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3、注射剂颜色变深或沉淀时禁止使用。 4、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