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及骨性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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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舒林酸(C20H17FO3S)。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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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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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624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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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及骨性关节炎。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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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成人:一日2次,一次0.2g(2粒),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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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有严重过敏者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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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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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及骨性关节炎。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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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例有腹胀、腹痛、恶心、食欲减退、便秘、腹泻、眩晕、头痛、嗜睡等,也偶可引起胃粘膜出血。偶见皮疹、搔痒、急躁、忧郁等。长期用药有可能造成肾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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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出血时间延长倾向者慎用。 2、肝功能障碍者,本品硫化物代谢物的血浆水平升高,排泄减慢,因此需密切监视并减少每日剂量。 3、有心功能不全及其他可能引起水潴留的疾病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推荐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如需服用本品应中止哺乳。 5、儿童用药:不满2岁儿童的疗效尚未确定,故不推荐对这个年龄组的治疗。小儿慎用。 6、老年用药:没有证据表明老年患者需调整用药剂量,但因非甾体类抗炎药在老年患者引起肾脏的危险性增加,因此对老年患者应注意监测肾功能。 7、药物过量:药物过量时可出现下列症状和体征:木僵、昏迷、无尿和低血压。罕有过量服药致死的报告。一旦发生药物过量服用应立即采用催吐和洗胃措施,并密切监护病人及给予必要的对症和支持治疗。动物试验显示给予活性炭可减少吸收,碱化尿液可促进排出。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