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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泼尼龙

甲泼尼龙

处方药 医保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糖皮质激素只能作为对症治疗,只有在某些内分泌失调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替代药品。甲泼尼龙片可用于非内分泌失调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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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泼尼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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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甲泼尼龙
甲泼尼龙
替莫唑胺胶囊
替莫唑胺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泼尼龙。

替莫唑胺。

生产企业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Orion Corporation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294

注册证号H201710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糖皮质激素只能作为对症治疗,只有在某些内分泌失调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替代药品。甲泼尼龙片可用于非内分泌失调症。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泼尼龙片: 1、根据不同疾病的治疗需要,甲泼尼龙片的初始剂量可每天4mg到48mg甲泼尼龙之间调整。症状较轻者,通常给予较低剂量即可,某些患者则可能需要较高的初始剂量。 2、临床上需要用较高剂量治疗的疾病包括多发性硬化症(200mg/天)、脑水肿(200-1000mg/天)和器官移植(可达7mg/kg/天)。 3、若经过一段时间的充分治疗后末见令人满意的临床效果,应停用甲泼尼龙片而改用其它合适的治疗方法。若经过长期治疗后需停药时,建议逐量递减,而不能突然撤药。当临床症状出现好转,应在适当的时段内逐量递减初始剂量,直至能维持已有的临床效果的最低剂量,此剂量即为最佳维持剂量。 4、医师还应注意对药物剂量作持续的监测,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1)病情减轻或加重导致临床表现改变。 (2)患者对药物反应的个体差异。 (3)患者遇到与正在治疗的疾病无关的应激状况。 5、在最后一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患者的情况在一段时间内加大甲泼尼龙片的剂量。 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剂量需求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根据治疗的疾病和患者的反应作个体化调整。隔日疗法(ADT)隔日疗法是一种服用皮质类固醇的方法,即指在隔日早晨一次性给予两天的皮质类固醇总量。采用这种治疗方法旨在为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提供皮质激素的治疗作用,同时减少某些不良反应,例如对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的抑制、类柯兴氏综合症、皮质激素撤药症状和对儿童生长的抑制。 6、隔日疗法(ADT):隔日疗法是一种服用皮质类固醇的方法,即指在隔日早晨一次性给予两天的皮质类固醇总量。采用这种治疗方法旨在为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提供皮质激素的治疗作用,同时减少某些不良反应,例如对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的抑制、类柯兴氏综合征、皮质激素撤药症状和对儿童生长的抑制。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全身性真菌感染。 2、已知对甲泼尼龙片或甲泼尼龙过敏者。 3、特别危险的人群:儿童、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和有精神病史的患者、某些传染性疾病(如肺结核)或某些病毒引发的疾病(如疱疹和波及眼部的带状疱疹)的患者,使用此药时,应进行严格的医疗监督并尽可能缩短用药期(参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 4、禁止对正在接受皮质类固醇免疫抑制剂量治疗的患者使用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成分

糖皮质激素只能作为对症治疗,只有在某些内分泌失调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替代药品。甲泼尼龙片可用于非内分泌失调症。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药理作用

1、可能会观察到全身不良反应。尽管在很短期的治疗中极少发生,但仍应细心随访。这是类固醇疗法随访工作的一部分,并非仅限于某一特殊药品。 2、在使用甲泼尼龙治疗的过程中(特别是高强度和长期的治疗),曾报告出现以下副作用: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未知(无法根据已有数据估测频率)。 3、感染和侵染: 常见:感染。 不常见:机会性感染。 4、免疫系统异常: 未知:药物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反应和过敏样反应)、皮试反应抑制。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 未知:白细胞增多症。 5、代谢和营养障碍: 常见:体液潴留、钠潴留。 未知:低钾性碱中毒、代谢性酸中毒、葡萄糖耐量降低、食欲增加(可导致体重增加)、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需求。碳水化合物耐量降低、引发潜在的糖尿病和增加糖尿病患者对降糖药物的需求。 6、心脏异常: 未知:电解质平衡改变(在罕见情况下可能导致易感患者出现高血压和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塞后的心肌断裂、高剂量引起的心动过速。 7、血管疾病: 常见:高血压。 未知:低血压、血栓。 8、呼吸道、胸腔和纵隔异常: 未知:呃逆、肺栓塞。 9、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异常: 常见:生长迟缓、肌无力。 未知:关节痛、肌肉萎缩、肌痛、肌病、神经性关节病、骨坏死、骨质疏松、病理性骨折。 10、胃肠功能紊乱: 常见:影响胃肠道系统的并发症可能导致消化性溃疡的发生或活动(可能出现消化性溃疡穿孔和消化性溃疡出血)。 未知:腹胀、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胃出血、肠穿孔、恶心、食管炎、溃疡性食管炎、胰腺炎。 11、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 常见:痤疮、皮肤萎缩。 未知:血管性水肿、瘀斑、红斑、多毛、多汗、瘀点、瘙痒、皮疹、条纹状皮肤、荨麻疹、伤口愈合不良、皮肤脆薄。 12、生殖系统及乳房异常: 未知:月经不规律。 13、神经系统异常: 未知:健忘症、认知障碍、惊厥、头晕、头痛、颅内压增高(伴随视乳头水肿[良性颅高压])、硬膜外脂肪增多症、假性脑瘤、癫痫发作。 精神异常: 常见:情感障碍(包括情绪低落和情绪高涨)。 未知:精神异常(包括躁狂、妄想、幻觉、精神分裂症[加重])、精神病行为、情感障碍(包括情感不稳定、心理依赖、自杀意念)、精神错乱、人格改变、情绪不稳定、意识模糊状态、焦虑、行为异常、失眠、易怒。 14、内分泌系统异常: 常见:类库欣综合征。 未知:垂体功能减退症,类固醇停药综合征抑制垂体-肾上腺皮质轴抑制儿童的生长引发库欣综合征。 15、眼部异常: 常见:囊下白内障。 未知:眼球突出、青光眼、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眼内压增高。 16、耳及迷路异常: 未知:眩晕。 全身性异常和给药部位反应: 常见:愈合不良; 未知:疲劳、精神萎靡。 17、检查: 常见:血钾降低。 未知:丙氨酸转氨酶升高、天冬氨酸转氨酶升高、血碱性磷酸酶升高、碳水化合物耐量降低、眼内压升高、尿钙增加。负氮平衡。 18、损伤、中毒和手术并发症: 未知:脊椎压缩性骨折、肌腱断裂(特别是跟腱)。

注意事项

特殊危险人群: 1、运动员慎用。 2、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 3、高血压病患者:使动脉高血压病情恶化。 4、有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服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 5、眼部单纯疱疹或有眼部表现的带状疱疹患者:可能发生角膜穿孔。 6、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每天给药还是隔日给药作出风险/利益评价。 7、应尽可能缩短用药期限,慢性病的治疗应进行医疗观察(见【用法用量】)。在控制病情方面,应采用尽可能低的剂量。当可以降低剂量时,应逐渐减少。长期治疗的中断应在医疗监护下进行(逐量递减,评估肾上腺皮质的功能)。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最重要的症状为无力、体位性低血压和抑郁。 8、服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发生异常的紧急状况的患者,在紧急状况发生前、发生时和发生后须加大速效皮质类固醇的剂量。 9、应用皮质类固醇可能会掩盖一些感染的征象,并可能有新的感染出现。皮质类固醇应用期间抵抗力可能下降,感染不能局限化。在身体任何部位由病原体引起的感染,如细菌,病毒,真菌,原生动物或蠕虫,都可能与单独使用皮质类固醇或联合使用其他能影响细胞免疫、体液免疫、中性粒细胞活性的免疫抑制药物有关。这些感染可能是中度、重度,偶尔是致命性的。随着皮质类固醇的剂量增加,发生感染的几率也会增加。 10、对于使用免疫抑制剂量的皮质类固醇进行治疗的患者,禁忌接种减毒活疫苗。另一方面,接种灭活疫苗及生物基因技术生产的疫苗,其效果会降低,甚至无效。对于接受非免疫抑制剂量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可按要求接受免疫接种。 11、服用皮质类固醇的患者不可接种牛痘,也不可接受其它免疫措施,特别是大剂量服用的患者,因为有出现神经系统并发症和缺乏抗体反应的可能性。 12、甲泼尼龙片用于结核活动期患者时,应仅限于暴发性或扩散性结核病,这时皮质激素可与适当的抗结核病药物联用以控制病情。如皮质类固醇用于结核病潜伏期或结核菌素试验阳性的患者时,必须密切观察以防疾病复发。此类患者长期服用皮质类固醇期间应接受药物预防治疗。 13、关于皮质类固醇治疗是否会导致消化道溃疡尚未达成共识,但服用糖皮质激素会掩盖溃疡的症状,使穿孔或出血在未感到明显疼痛时就出现。 14、大剂量糖皮质激素会削弱宿主的抵抗力从而导致对真菌、细菌和病毒的易感性增加。 15、逐渐递减用药量可减少因用药而产生的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现象。这种现象可在停药后持续数月,因而在此期间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应恢复服药。由于盐皮质激素的分泌也可能被抑制,应同时补充盐分和/或盐皮质激素。 16、若有下列情况应慎用皮质类固醇:有立即穿孔风险的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脓肿或其它化脓性感染;憩室炎;近期已行肠吻合术;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或潜伏期;肾功能不全;高血压;骨质疏松;重症肌无力。 17、甲状腺功能减退和肝硬化会增强皮质类固醇的作用。 18、皮质类固醇治疗只有在参照人体生物检验报告和参数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使用(例如,皮下实验,甲状腺激素水平)。 19、无证据表明皮质类固醇会致癌、致突变和抑制生育能力。 20、在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中曾有报道发生Kaposi肉瘤,停用皮质类固醇后可以临床缓解。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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