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外周血管循环障碍。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烟酸占替诺。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
生产企业 |
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502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外周血管循环障碍。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起始剂量一日0.3g(1支),逐渐增加至一日0.6-0.9g(2-3支),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静脉滴注。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
副作用 |
1、急性心肌梗塞、出血性脑血管病、各种急性出血者、脱水、二尖瓣狭窄及明显心功能不全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外周血管循环障碍。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
药理作用 |
用药初期部分人可有面颊潮红、口干、胸闷、皮疹、四肢红斑及风团,极个别患者出现脑出血及脑疝。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
注意事项 |
1、静点时应控制滴速,以30-40滴/分为宜,不得过50滴/分。同时观察患者的自觉症状及患者血压、心率、脉率的变化。 2、消化性溃疡及血压不稳患者慎用。 3、临床应用时应密切注意患者颅压变化情况。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本品主要经肝脏代谢,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未全面评估相应的安全性,因此禁用。 7、儿童用药:因未全面评估相应的安全性,因此禁用。 8、老年用药:高龄患者应慎用。一般采用首次0.3g,而后逐渐增量的方法给药,并注意用药间隔。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