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动脉粥样硬化的辅助治疗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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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亚油酸0.35g﹑维生素B62mg﹑维生素C25mg﹑维生素E1.67mg﹑肌醇10mg﹑大豆磷脂﹑24mg﹑甲基橙皮苷1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拉塞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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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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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686 |
国药准字H20052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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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动脉粥样硬化的辅助治疗和预防。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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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充血性心衰:口服,起始剂量为每次10mg,每日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可将剂量增至每次20mg,每日一次。原发性高血压:通常的起始剂量为每次5mg,每日一次。若在服药4-6周内降压作用不理想,剂量可增至每次10mg,每日一次。若10mg/天仍未取得足够的降压作用,可考虑合用其他降压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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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托拉塞米的不良反应一般持续时间短,且与年龄、性别、种族或疗程无关。托拉塞米停药的最常见原因依次为头晕、头痛、恶心、虚弱、呕吐、高血糖、排尿过多、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极度口渴、血容量不足、阳萎、食道出血、消化道不良,因上述不良反应的停药率为0.1%-0.5%。在临床试验中,不能排除与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事件有房颤、胸痛、腹泻、洋地黄中毒、胃肠道出血、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旁路血栓、皮疹、直肠出血、晕厥和室性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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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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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怀孕期和哺乳的妇女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对儿童患者服用安全功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在美国进行的临床试验中,24%的患者年龄在65岁以上,大约4%的患者的年龄在75岁以上,结果显示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年轻患者相比并未显示与年龄有关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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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动脉粥样硬化的辅助治疗和预防。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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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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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注意事项。1.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维生素C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5).血清胆红素浓度上升。(6).尿PH下降.2.下列情况应慎用维生素C。(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8).血色病。(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10).镰形红细胞贫血。3.维生素C大量长期服用后,宜逐渐减量停药,避免突然停药后产生停药后坏血病。4.维生素B6对诊断的干扰:尿胆原试验呈假阳性。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高血压患者应监测血压变化;4. 糖尿病患者应监测血糖;5. 避免与钾补充剂或保钾利尿剂合用;6. 定期检查电解质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