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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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葡萄糖、氯化钠。 |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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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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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248 |
注册证号H2015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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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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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小儿输液速度为每小时50-100ml,新生儿、早产儿输液速度为每小时不得超过100ml。并根据患者的年龄、症状和体重酌情调节。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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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糖尿病及酮症酸中毒未控制患者。 2、高血糖症高渗状态。 |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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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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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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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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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大量、急速静脉滴注:大量、急速给药,有致脑水肿、肺水肿、肢端性水肿、酸中毒、水潴留、急性左心衰、溶血等的可能发生。 2、急速静脉滴注:对于新生儿、早产儿急速静脉滴注(每小时超过100ml),有致水潴留的可能发生。 3、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儿在治疗中由于输入葡萄糖盐水过多,有发生医源性高渗性非酮症性昏迷的可能。 4、电解质紊乱:长期单纯补给易出现低钾、低磷血症。 5、反应性低血糖:合并使用胰岛素过量,原有低血糖倾向及全静脉营养疗法突然停止时易发生。 一旦发生不良反应,应停止给药并给予适当处置。 |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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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慎用:(1)水肿性疾病及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腹水者;(2)急性肾衰竭少尿期,慢性肾衰竭尿量减少而对利尿药反应不佳者;因梗阻性泌尿道疾病致尿量减少的患者;(3)周期性麻痹、低钾血症患者;(4)糖尿病患者;(5)高血压患者;(6)血浆蛋白过低者;(7)脑水肿患者。 2、定期检查:(1)血清钠、钾、氯浓度;(2)血液酸碱平衡指标;(3)肾功能;(4)血压和心肺功能。 3、小儿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5、儿童用: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6、老年用: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7、药物过量:可致高钠血症和低钾血症,并能引起碳酸氢盐丢失。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