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荨麻疹。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甘草酸苷、盐酸半胱氨酸、甘氨酸。 |
熟地黄、当归、羌活、木瓜、川芎、白芍、菟丝子、天麻、制何首乌。 |
|
生产企业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538 |
国药准字Z4402091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荨麻疹。 |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1、临用前,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适量溶解后静脉注射。成人通常1日1次10mg-40mg(以甘酸酸苷计)静脉注射。可依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2、慢性肝病可1日1次,80mg-120mg(以甘酸酸苷计)。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适量溶解后静脉注射或者静脉点滴。可依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增量时用最大用药剂量为1日200mg(以甘酸酸苷计)。 3、给药浓度以40mg(以甘酸酸苷计)/20ml为宜。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
副作用 |
以下患者不宜给药: 1、对本品既往有过敏史患者。 2、醛固酮症患者,肌病患者,低钾血症患者(可加重低钾血症和高血压症)。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口干、口苦、腹痛、腹泻、腹胀、胃痛、胃胀、胃不适、反酸、胃灼热感、便秘、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红。3.全身性:乏力、发热。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潮红、心悸。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荨麻疹。 |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来自国外同类品种原有治疗肝病的15个文献中的789例以及日本厚生省批准追加药物效能(对慢性肝病肝功能改善作用)所调查的4213例使用该制剂的结果。另外目前掌握的资料中,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不明。 1、重要不良反应: (1)休克、过敏性休克(发生频率不明):有时可能出现休克、过敏性休克(血压下降,意识不清,呼吸困难,心肺衰竭,潮红,颜面浮肿等),因此要充分注意观察,一旦发生异常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置。 (2)过敏性症状(Anaphylaxis-likesymptom)(发生频率不明):有时可能出现过敏性症状(呼吸困难、潮红、颜面浮肿等),因此要充分注意观察,一旦发生异常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置。 (3)假性醛固酮症(Pseudoaldosteronism)(发生频率不明):增大药量或长期连续使用,可出现重度低血钾症、增加低血钾症发生率,血压上升、钠及液体贮留、浮肿、体重增加等假性醛固酮增多症状。在用药过程中,要充分注意观察(如测定血清钾值等),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给药。另外,可出现由于低血钾症导致的乏力感,肌力低下等症状。 2、其他不良反应: (1)还可能出现以下症状(见表)。在增大用药剂量时,可增加血清钾下降,血压升高的发生。 (2)体液、电解质: 0.1-5%以内:血清钾低下、血压升高。 0.1%以内:浮肿,全身倦怠,肌肉痛。 (3)其他: 0.1%以内:皮疹,皮肤异样感,头痛,发热感。 |
||
注意事项 |
1、慎重给药:对高龄患者应慎重给药(高龄患者低钾血症发生率高)(参照老年患者用药)。 2、一般注意事项: (1)为防止休克的出现,问诊要充分。 (2)事先准备急救设施,以便发生休克时能及时抢救。 (3)给药后,需保持患者安静,并密切观察患者状态。 (4)与含甘草制剂并用时,容易出现假性醛固酮增多症,应予注意。 3、给药时注意静脉内给药时,应注意观察患者的状态,尽量缓慢速度给药。 4、有报道口服甘草酸及含有甘草制剂时,可出现横纹肌溶解症。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权衡治疗利大于弊后慎重给药。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基于临床应用经验,高龄者有易发低血钾副作用倾向,因此需在密切观察基础上,慎重给药。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烧病人不易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6.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7.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8.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9.已知有本品或其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10.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