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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夫西地酸钠

注射用夫西地酸钠

处方药 医保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由各种敏感细菌,尤其是葡萄球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骨髓炎、败血症、心内膜炎,反复感染的囊性纤维化、肺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外科及创伤性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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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夫西地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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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夫西地酸钠
注射用夫西地酸钠
盐酸昂丹司琼片
盐酸昂丹司琼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夫西地酸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生产企业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009

国药准字H109601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各种敏感细菌,尤其是葡萄球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骨髓炎、败血症、心内膜炎,反复感染的囊性纤维化、肺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外科及创伤性感染等。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用法用量

1、静脉滴注。 2、成人:每次500mg,每天3次。 3、儿童及婴儿:20mg/kg体重/天,分3次给药。 4、取本品注射用粉针500mg溶于所附的无菌缓冲溶液中,然后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至250-500毫升静脉输注。若葡萄糖注射液过酸,溶液会呈乳状,如出现此情况即不能使用。每瓶的输注时间不应少于2-4小时。本品应输入血流良好,直径较大的静脉,或中心静脉插管输入,以减少发生静脉痉挛及血栓性静脉炎的危险。静脉输注液配好后应在24小时内用完。 5、未经稀释的本品溶液不得直接静脉注射。为避免局部组织损伤,本品亦不得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 6、根据本品代谢和排泄的特点,肾功能不全及血液透析病人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而本品的透析消除量也不高。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副作用

1、对夫西地酸过敏者不能使用本品。 2、本品静脉注射剂不能与卡那霉素、庆大霉素、万古霉素、头孢噻啶或羟苄青霉素混合。 3、本品不可与血、氨基酸溶液或含钙溶液混合。当溶液的PH低于7.4时,本品会沉淀。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各种敏感细菌,尤其是葡萄球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骨髓炎、败血症、心内膜炎,反复感染的囊性纤维化、肺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外科及创伤性感染等。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药理作用

静脉注射本品可能会导致血栓性静脉炎和静脉痉挛。每天用药1.5-3g时有可逆性转氨酶增高的报道。曾有报道个别病人用药后出现可逆性黄疸,这主要见于大剂量静脉给药,尤其是严重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性菌血症的病人。若黄疸持续不退,需停用本品,则血清胆红素会恢复正常,过敏反应的报道十分罕见。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品的代谢和排泄特性,当长期大剂量用药或本品联合其它排出途径相似的药物(如林可霉素或利福平)时,对肝功能不全和胆道异常的病人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2、在体外实验时,本品可在白蛋白结合位点上取代胆红素。这种取代作用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新生儿使用本品后亦未发现核黄疸。但早产儿、黄疸、酸中毒及严重病弱的新生儿使用本品时需留意这一因素。 3、所附缓冲液必须全部用完且药品充分溶解后,再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及多年的临床经验表明本品没有致畸作用。由于本品可通过胎盘,理论上又有导致核黄疽的危险,因此妊娠的后三个月应避免使用本品。母乳中的本品浓度低至可忽略不计,因此哺乳母亲可使用本品。 5、儿童用药:可以使用。 6、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7、药物过量:成人每日总量不得超过2克。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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