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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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萘替芬。 |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化学结构式:略。 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1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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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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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205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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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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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外用,涂抹患处,病损表面及四周约2.5cm宽的正常皮肤均应涂敷,用量为一日1次。 2、疗程随病种及病变部位有所不同,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 3、为预防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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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 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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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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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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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无全身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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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皮损处有溃烂、渗液者不宜使用。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 7、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 8、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疹。 9、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 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2)不要在配戴隐型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