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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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帕司烟肼。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西地那非。化学名称:1-{4-乙氧基-3-(6,7-二氢-1-甲基-7-氧代-3-丙基-1 氢-吡唑并[4,3d]嘧啶-5-基)苯磺酰}-4-甲基哌嗪枸橼酸盐分子式:C22H30N6O4S·C6H8O7分子量:66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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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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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2020 |
国药准字H20173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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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西地那非适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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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帕司烟肼片:口服。 1、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 (1)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 (2)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顿服。 2、预防:一日按体重10-15mg/kg,顿服。 |
对大多数患者,推荐剂量为50毫克,在性活动前约1小时按需服用,但在性活动前0.5~4小时内的任何时候服用均可基于药效和耐受性,剂量可增加至100毫克(最大推荐剂量)或降低至25毫克。每日最多服用1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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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精神病及癫痫患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
上市前的经验:在全球范围的临床试验中,三千七百多名患者(年龄19-87岁)服用了西地那非。其中五百五十多名患者的治疗时间在一年以上。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试验组因不良事件停药率(2.5%)较安慰剂组(2.3%)无显著差异。不良事件一般是短暂的、性质多为轻到中度。在各种形式的临床试验中,试验组患者报告的不良事件通常相似。固定剂量试验中,某些不良事件的发生随剂量增加而增加。通常,灵活剂量试验更能反映药物的推荐剂量用法,试验中所见不良事件的性质与固定剂量试验相似。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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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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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西地那非不适用于妇女。儿童用药:西地那非不适用于新生儿和儿童。老年用药:健康老年志愿者(≥65岁)的西地那非清除率降低(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的药代动力学”)。鉴于血药浓度较高可能同时增加疗效和不良事件的发生,故起始剂量以25mg为宜(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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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西地那非适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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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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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良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
1. 服用前应避免高脂肪饮食;2. 避免与硝酸酯类药物同服;3. 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避免过量饮酒;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