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促进骨折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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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有机钙、磷、无机钙、无机盐、微量元素、氨基酸等。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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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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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533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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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促进骨折愈合。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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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一次10-20ml,一日1次,溶于200ml0.9%氯化钠溶液,15-30天为一疗程,肌内注射。 2、一次2ml,一日1次,20-30日为一疗程。 3、本品亦可在痛点和穴位注射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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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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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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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促进骨折愈合。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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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发热,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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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本品出现浑浊,即停止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