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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糖铝

硫糖铝

处方药 医保

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硫糖铝片/硫糖铝咀嚼片/硫糖铝口服混悬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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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糖铝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硫糖铝
硫糖铝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糖铝。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生产企业

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4221

国药准字H430218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硫糖铝片/硫糖铝咀嚼片/硫糖铝口服混悬液: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硫糖铝片: 成人:口服,一次1g,一日4次,饭前1小时及睡前空腹嚼碎服用。小儿遵医嘱。 硫糖铝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4粒,一日4次,餐前1小时及睡前服用。 硫糖铝颗粒: 温开水冲服。成人一次1包,一日4次,餐前1小时及睡前服用。 硫糖铝咀嚼片: 口服。成人一次4片,一日4次,餐前1小时及睡前嚼碎后服用。 硫糖铝口服混悬液: 口服。一次5-10ml(1-2g),一日2-4次,服用时请摇匀。疗程4-6周,或遵医嘱。 硫糖铝混悬凝胶: 本品为特殊的混悬凝胶剂,具有很强的生物粘附性,建议用随包装配附的吸管吸服,每日服用两次即可保证其临床疗效。 1、一般用量:每日两次,每次一袋(1g),晨起饭前1小时及晚间休息前空腹服用。 2、维持及巩固用量:可酌情减半,每次服用量不变,服药次数可减少。如每日服用一次,最好在晚间服用。每次服用后可服用饮料一杯。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禁忌

成分

硫糖铝片/硫糖铝咀嚼片/硫糖铝口服混悬液: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药理作用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便秘。少见或偶见的有腰痛、腹泻、恶心、眩晕、嗜睡、口干、消化不良、疲劳、皮疹、瘙痒、背痛及胃痉挛。

注意事项

硫糖铝片: 1、本品须空腹时服用,嚼碎与唾液搅和或研成粉末后服下能发挥最大疗效。 2、本品短期治疗即可使溃疡完全愈合,但愈合后仍可能复发。对严重的十二指肠溃疡效果差。应配合内窥镜或X射线检查观察溃疡愈合情况。 3、本品如必须与制酸药合用,制酸药应在硫糖铝服后1小时给予。 4、长期大剂量服用本品,可能会造成体液中磷的缺乏,因此甲状腺功能亢进、佝偻病等低磷血症病人不宜长期服用。 5、本品连续应用不宜超过8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未证明本品对胎儿有影响,孕妇仍需慎用;本品可能会经母乳排出,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硫糖铝胶囊/硫糖铝颗粒/硫糖铝咀嚼片: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习惯性便秘、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硫糖铝口服混悬液: 1、出现便秘时可加服少量镁乳等轻泻剂。 2、胃痛较剧的患者,可加适量抗胆碱药物,待疼痛减轻后,再单独服用本品。 3、消化性溃疡为慢性病,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易复发,在取得疗效后,应继续服本品数月,在治疗期间亦应注意饮食和保暖。 4、长期大剂量服用本品,可能会造成体液中的磷的缺乏。 5、肝肾功能不全者或透析患者慎用或不用。 6、甲状腺机能亢进或抗维生素营养不良性佝偻病等血磷酸盐过少的病人,不宜长期服用本品。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未证明对胎儿有影响,但能通过母乳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硫糖铝混悬凝胶: 1、长期大剂量服用本品,可能会造成体液中磷的缺乏。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本品。 3、本品入口会产生一种独特的涩味,若想消除这种感觉,可服用少量清水或其它饮料。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前三个月、习惯性便秘者慎用,其它时期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必需服用时,请遵医嘱。 6、儿童用药: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药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7、老年用药:无特殊规定,见用法用量的具体描述。 8、药物过量:按照本品推荐量使用,尚未发现药物过量现象,如出现药物过量请立即就医。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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