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部原发肿瘤(如成胶质细胞瘤)及继发性肿瘤;治疗实体瘤,如联合用药治疗胃癌、直肠癌及支气管肺癌、恶性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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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洛莫司汀。 |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化学结构式:略。 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1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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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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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376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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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部原发肿瘤(如成胶质细胞瘤)及继发性肿瘤;治疗实体瘤,如联合用药治疗胃癌、直肠癌及支气管肺癌、恶性淋巴瘤等。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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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洛莫司汀胶囊: 100-130mg/m2,顿服,每6-8周一次,3次为一疗程。 |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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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低于4×109/L、血小板低于80×109/L者禁用。合并感染时应先治疗感染。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 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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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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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部原发肿瘤(如成胶质细胞瘤)及继发性肿瘤;治疗实体瘤,如联合用药治疗胃癌、直肠癌及支气管肺癌、恶性淋巴瘤等。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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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口服后6小时内可发生恶心、呕吐,可持续2-3天,预先用镇静药或甲氧氯普胺并空腹服药药可减轻。 2、少数患者发生胃肠道出血及肝功能损害。 3、骨髓抑制,服药后3-5周可见血小板减少,白细胞降低可在服药后第1及第4周先后出现两次,第6-8周才恢复;但骨髓抑制有累计性。 4、偶见全身性皮疹,有致畸胎的可能,亦可能抑制睾丸或卵巢功能,引起闭经或精子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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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因可引起突变和畸变,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引起肝功能一时性异常。 3、下列情况慎用:骨髓抑制、感染、肾功能不全、经过放射治疗或抗癌药治疗的患者或有白细胞低下史者。 4、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血常规及血小板、血尿素氮、血尿酸、肌酐清除率、血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等。 5、病人宜睡前与止吐药、安眠药共服,用药当天不能饮酒。 6、治疗前和治疗中应检查肺功能。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药有致癌、致畸作用,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8、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尚无药物可对抗药物过量,如出现严重骨髓抑制,白细胞过低可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 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2)不要在配戴隐型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