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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璞青(低分子量肝素钙注射液)

博璞青(低分子量肝素钙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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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深部静脉血栓形成,也可用于血液透析时预防血凝块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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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璞青(低分子量肝素钙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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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博璞青(低分子量肝素钙注射液)
博璞青(低分子量肝素钙注射液)
醋酸甲羟孕酮片
醋酸甲羟孕酮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低分子量肝素钙。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化学名称: 6α-甲基-17α-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分子式:C24H34O4分子量:386.53

生产企业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Pfizer Italia S.r.l.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470

注册证号H201406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深部静脉血栓形成,也可用于血液透析时预防血凝块形成。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用法用量

本品在预防和治疗中通过皮下注射给药,在血透中通过血管内注射给药。以下注射剂量以“AXaIu抗因子Xa活性国际单位IU”表示。 1、脊髓麻醉、硬膜外麻醉或腰椎穿刺时,低分子肝素的给药时机应遵循特殊注意事项。 2、皮下注射技术:皮下注射时,患者易取卧位,注射部位为前外侧或后外侧腹壁的皮下细胞组织内,左右交替。注射针应垂直、完全插入注射者用拇指和食指捏起的皮肤皱褶内,而不是水平插入。在整个注射过程中,应维持皮肤皱褶的存在。 3、血液透析时预防血凝块形成应根据患者情况和血透技术条件选用最佳剂量。每次血透开始时应从血管通道动脉端注入本品单一剂量。对没有出血危险的患者,可根据其体重使用下列起始剂量:体重小于50kg,50-69kg,大于或等于70kg者分别给予0.3ml,0.4ml,0.6ml。对于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应适当减小上述推荐剂量。若血透时间超过4小时,应根据最初血透观察到的效果进行调整,再给予小剂量本品。 4、预防血栓形成对于普通手术,每日0.3ml,皮下注射通常至少持续7天。首剂在术前2-4小时给予(但硬膜下麻醉方式者术前2至4小时慎用)。 5、对于骨科手术(常规麻醉),第一天术前12小时,术后12小时及24小时各皮下注射给药40AXaIu/kg。术后第2,3天每天给药40AXaIU/kg,术后第4天起每天给药60AXaIU/kg。至少持续10天。实际应用参考剂量详见说明书。 6、治疗用药:对深部静脉血栓治疗量应根据病人体重及血栓或出血的高危情况确定,一般每日用量为184-200AXaIu/kg,分2次给予(即92-100AXaIu/kgbid),每12小时给药一次,持续10天。实际应用时的推荐用量详见说明书。 7、应当注意对体重大于100kg或低于40kg的患者,估计用量比较困难,可能出现低分子肝素用量不足或出血症状,对这些患者应当加强临床观察。 8、治疗持续时间:低分子肝素的使用时间不应超过10天,包括用抗VitK制剂平衡的时间。除非禁忌,口服抗凝药物应尽早使用。

给药途径:口服。本品须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服用。 乳腺癌:推荐每日 500-1500mg,甚至每日高达 2g (大剂量可分成每天 2-3次用药)。 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每日 100-500mg。一般一次 100m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 500mg,每日一次。

副作用

1、低分子肝素禁用于下列情况: (1)对低分子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注射液中任何赋形剂过敏。 (2)有使用低分子肝素发生血小板减少的病史。 (3)与止血异常有关的活动性出血或出血风险的增加,不是由肝素引起的弥散性血管内凝血除外。 (4)可能引起出血的器质性损伤(如活动的消化性溃疡)。 (5)出血性脑血管意外。 (7)急性感染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2、一般不适宜在下列情况中使用本药: (1)严重肾功能损害。 (2)出血性脑血管意外。 (3)未控制的高血压。

应用孕激素治疗偶见或罕见以下不良反应,按照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而非发生频率依次罗列如下: 免疫系统异常 超敏反应(如过敏反应和过敏样反应、血管性水肿) 内分泌异常 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如类库欣综合征)、长期无排卵 代谢和营养异常 水肿/液体潴留、体重变化、糖尿病恶化 精神异常 意识模糊、抑郁、欣快、性欲改变、失眠、神经质 神经系统异常 抑郁、头晕、头痛、集中力缺失、嗜睡、脑梗塞、肾上腺素样反应(手细颤、出汗、夜间小腿痛性痉挛) 眼部异常 视觉障碍、糖尿病性白内障、视网膜血栓形成 心脏异常 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悸、心动过速 血管异常 血栓栓塞疾病、潮热 呼吸道、胸部及纵膈异常 肺栓塞 消化道异常 便秘、腹泻、口干、恶心、呕吐 肝胆异常 黄疸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痔疮、脱发、多毛症、瘙痒症、皮疹、荨麻疹 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 糖尿 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 异常子宫出血(不规律、增加、减少)、闭经、宫颈糜烂、乳溢、乳房痛 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 疲劳、注射部位反应、不适、发热 实验室检查 宫颈分泌物改变、食欲改变、肝功能异常、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升高、高钙血症、糖耐量下降、血压升高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本品禁用于妊娠女性。一些报告提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妊娠早期宫内暴露于孕激素类药物与胎儿生殖器异常有关。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妊娠,则应被告知本品对于胎儿的潜在危害。2.哺乳: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分泌在乳汁中。虽尚无证据提示这将对被哺乳婴儿带来任何危害,仍建议在使用醋酸甲羟孕酮片治疗期间避免哺乳。儿童用药:不适用于儿童。老年用药:没有证据显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在药物代谢方面存在差异。因此,相同的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适用于每个年龄组。

成分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深部静脉血栓形成,也可用于血液透析时预防血凝块形成。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药理作用

出血倾向低用药后仍有出血的危险,本品偶可发生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罕见中度血小板减少症和注射部位轻度血肿和坏死。根据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频率将不良反应列举如下(使用下列惯例将不良反应根据发生频率进行分类: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和<1/10,不常见≥1/100和<1/100,罕见≥1/10000和1/1000,非常罕见<1/10000)。 1、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 非常常见:不同部位的出血,尤其是那些还合并其他危险因素的患者。 罕见: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增多症。 非常罕见:嗜酸细胞过多症,治疗终止后可逆。 2、免疫系统异常: 非常罕见:超敏反应(包括血管性水肿和皮肤反应)、类过敏反应。 3、代谢和营养异常: 非常罕见:与肝素诱导的醛固酮抑制有关的可逆性高钾血症,尤其是那些合并危险因素的患者。 4、肝胆系统的异常: 常见:转氨酶升高,通常为一过性的。 5、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 非常罕见:阴茎异常勃起。 6、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 罕见:皮疹、荨麻疹、红斑、瘙痒症。 非常罕见:皮肤坏死(通常出现在注射部位)。 7、全身异常以及给药部位的情况: 非常常见:注射部位的小血肿。在某些病例中,可以见到硬结的出现,这并不是肝素引起的囊,这些硬结通常数天后消失。 常见:注射部位反应。 罕见:注射部位发生钙质沉着,钙质沉着更常见于钙磷乘积异常的患者中,如在某些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中。

注意事项

1、不能用于肌肉注射(肌注可致局部血肿)。硬膜外麻醉方式者术前2-4小时慎用。 2、对下列患者要慎用并注意监护(因为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或出血):有过敏史者;有出血倾向及凝血机制障碍者,如:胃、十二指肠溃疡,中风,严重肝、肾疾患,严重高血压,视网膜血管性病变,先兆流产;已口服足量抗凝药者。本品不宜用为体外循环术中抗凝剂。 3、治疗前应进行血小板计数,本品较少诱发血小板减少症,但仍有可能在用药5-8天后发生,故应在用药初1个月内定期血小板计数。 4、肾功能损害:低分子肝素主要通过肾脏排泄,肾脏损害增加低分子肝素暴露程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其岀血风险增加,应谨慎治疗。轻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需要减少剂量(肌酐清除率大于或等于50ml/min),对于肌酐清除率在30-5ml/min的患者,减少药量是否合适应根据医生对具体患者出血和血栓栓塞风险的评估而决定,一般来说,低分子肝素不宜用于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5、对于进行脊髓腰椎穿刺、脊髓麻醉或硬膜外麻醉的患者,低分子肝素注射和脊髓/硬膜外导管或穿刺针的插入或去除操作之间应至少间隔12小时(注射预防剂量的低分子肝素时)或24小时(注射治疗剂量的低分子肝素时)。肾功能损害患者应考虑给予更长的时间间隔,应该经常监测患者有关神经损害的症状和体征,如果发现神经损伤,必须进行紧急治疗。 6、血小板计数:在使用低分子肝素的治疗过程中,应全程监测血小板计数。对于使用低分子肝素的患者,有发生肝素诱导或与免疫有关的严重的血小板减少症的危险,偶有血栓形成。这些情况通常发生在治疗的第5到第21天之间(最可能发生在第10天),对于普有过肝素相关的血小板减少症病史的患者,发生上述情况的时间可能提前,因此,在病史询问时需系统地寻找上述危险因素,此外,再次使用肝素后主述症状复发的危险性可能持续几年,也可能不确定。因此,无论对何种适应症或使用剂量,血小板计数监测是必需的。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生育力:没有有关低分子肝素对生育能力影响的临床研究。 (2)妊娠:动物研究没有显示任何致畸变或胎儿毒性作用,然而,有关低分子肝素在妊娠妇女中可透过胎盘屏障仅有有限的临床资料,因此,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除非治疗益处超过可能的风险,妊娠初3个月或产后妇女使用本品,可能增加母体出血危险,须慎用。 (3)哺乳:有关低分子肝素在乳液中的分泌仅有有限的信息。因此,不建议在母乳喂养期间使用低分子肝素。 8、儿童用药:有用于儿童(6-16岁)血液透析的报道。 9、老年用药:由于6岁以上老年人(特别是女性)对肝素较敏感,故使用本品期间可能易出血,须注意。建议在开始治疗前评价肾脏功能。 10、药物过量:出现过量情况时,可静脉注射盐酸鱼精蛋白或硫酸鱼精蛋白中和本品作用。1mg盐酸鱼精蛋白中和166IU本品,即0.6ml鱼精蛋白(625抗肝素单位)中和本品0.1ml(1000IU)。鱼精蛋白1ml=10mg,鱼精蛋白不能完全中和低分子量肝素的抗Xa活性,约中和60%。虽然预防治疗无需监测,但应严防严重肾衰竭。注射后3-4小时抗因子Xa活性水平不应超过0.3IU/ml。

本品应该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师监督指导下使用,且患者须进行定期随访。 ·应对本品治疗期间发生的意外阴道出血进行仔细检查,明确诊断。 ·在送检子宫内膜或宫颈组织时,应告知病理学家(实验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体潴留,因此应慎用于可能因液体潴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具有临床抑郁治疗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监测。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观察。 ·应告知医生/实验室本品的应用可降低下述内分泌指标的水平: a. 血浆/尿类固醇(如皮质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b. 血浆/尿促性腺激素(如LH 和FSH) c.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 ·如果视力突然部分或完全丧失或如果突发眼球突出、复视或偏头痛,在检查期间不应再给药。如果检查提示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则应立即停药。 ·虽然应用醋酸甲羟孕酮与诱发血栓栓塞性疾病并无明确因果关系,但不推荐本品用于任何具有静脉血栓栓塞(VTE)病史的患者。对于接受本品治疗时发生VTE 的患者,建议停用本品。 ·本品可能会引起类库欣综合征。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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