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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林可霉素软膏

盐酸林可霉素软膏

处方药 非医保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外科烧伤及敏感菌所引起的各种皮肤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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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林可霉素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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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林可霉素软膏
盐酸林可霉素软膏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林可霉素。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352

国药准字Z420219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外科烧伤及敏感菌所引起的各种皮肤感染。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限外用,浓度为0.5%-2%,软膏剂涂布于患处,每日2-3次。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对林可霉素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外科烧伤及敏感菌所引起的各种皮肤感染。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局部外用对皮肤有轻度烧灼感,或有瘙痒,红斑,脱屑等反应。局部应用后也能使细菌产生交叉抗药性。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长期使用可能诱导细菌耐药,故不宜长期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吸收后,经胎盘进入胎儿,可在肝中浓缩,本品吸收后也可经母乳分泌。 4、儿童用药:1个月以内婴儿不宜应用。 5、老年用药:因老年患者肝、肾功能有所减退,故不宜长期使用。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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