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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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磷霉素钙。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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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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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797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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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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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一次2袋,每日3-4次。 2、儿童:每日3-4次,每次用药剂量为:1-6个月1/8袋,6-12个月1/6袋,1-2岁1/4袋,2-4岁1/3袋,4-6岁3/8袋,6-9岁1/2袋,9-14岁1袋。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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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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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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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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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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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为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意心、胃纳减退、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等。一般不影继续用药,偶而发生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等,未见肾、血液系统等的毒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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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等抗生素联用时常呈协同作用,并可减少或延迟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2、硝雷素在体外对二磷本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3、请将此药放置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4、儿童用药,需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不明确。 6、儿童用药:儿童用药遵医嘱。 7、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