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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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磷霉素钙。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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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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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797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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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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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一次2袋,每日3-4次。 2、儿童:每日3-4次,每次用药剂量为:1-6个月1/8袋,6-12个月1/6袋,1-2岁1/4袋,2-4岁1/3袋,4-6岁3/8袋,6-9岁1/2袋,9-14岁1袋。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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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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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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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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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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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为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意心、胃纳减退、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等。一般不影继续用药,偶而发生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等,未见肾、血液系统等的毒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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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等抗生素联用时常呈协同作用,并可减少或延迟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2、硝雷素在体外对二磷本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3、请将此药放置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4、儿童用药,需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不明确。 6、儿童用药:儿童用药遵医嘱。 7、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