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治疗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
生产企业 |
福建金山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526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治疗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
用法用量 |
1、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每次100-250mg,每日1-3次。 2、小儿每日100-300mg,分次注射。 3、救治克山病可用大剂量,由医师决定。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
成分 |
1、本品用于治疗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
药理作用 |
1、长期应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快速静脉注射可引起头晕、昏厥。 |
||
注意事项 |
1、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预防或治疗癌症、牙龈炎、化脓、出血、血尿、视网膜出血、抑郁症、龋齿、贫血、痤疮、不育症、衰老、动脉硬化、溃疡病、结核、痢疾、胶原性疾病、骨折、皮肤溃疡、枯草热、药物中毒、血管栓塞、感冒等。 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应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 (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 (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 (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 (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5)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 (6)尿pH下降。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 (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8)血色病。 (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10)镰形红细胞贫血。 4、长期大量服用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