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虫咬性皮炎及瘙痒性皮肤病的局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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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醋酸地塞米松、薄荷脑、樟脑。 |
银杏叶浸膏[含24%的银杏糖苷和6%的银杏苦内酯-白果内酯的银杏叶提取物(EGb761)]。本片剂的辅料中含有乳糖成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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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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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181 |
注册证号H2013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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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虫咬性皮炎及瘙痒性皮肤病的局部治疗。 |
-老年人慢性神经感觉和认知的病理性缺陷的症状治疗(不包括Alzheimer病和其它痴呆)。 -下肢慢性阻塞性动脉病的间歇性跛行(2期)的症状治疗。 注:该适应症基于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的临床研究。研究结果表明,50%-60%接受治疗的患者行走距离至少增加50%,而在只遵循保健和饮食疗法的患者中,20%-40%行走距离增加50%以上。 -改善雷诺氏现象。 -血管性原因所致视力下降和视野损害的辅助性治疗。 -血管性原因所致听力下降和眩晕综合征和/或耳鸣的辅助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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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接涂于患处,每日2-3次,病情较重或慢性炎症患者,每日5-8次或遵医嘱。。 |
口服。每日3次,每次1片(40mg),餐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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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皮炎、湿疹部位已发生溃烂,化脓等细菌感染时禁用。 3、皮炎、湿疹部位有明显渗出或皮肤破溃时禁用。 |
罕见有消化道反应、皮肤反应、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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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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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缺乏相关的临床资料,妊娠和哺乳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参见【注意事项】和【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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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虫咬性皮炎及瘙痒性皮肤病的局部治疗。 |
-老年人慢性神经感觉和认知的病理性缺陷的症状治疗(不包括Alzheimer病和其它痴呆)。 -下肢慢性阻塞性动脉病的间歇性跛行(2期)的症状治疗。 注:该适应症基于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的临床研究。研究结果表明,50%-60%接受治疗的患者行走距离至少增加50%,而在只遵循保健和饮食疗法的患者中,20%-40%行走距离增加50%以上。 -改善雷诺氏现象。 -血管性原因所致视力下降和视野损害的辅助性治疗。 -血管性原因所致听力下降和眩晕综合征和/或耳鸣的辅助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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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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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 2、已确诊为真菌感染(癣)时不能使用本品单独治疗,但在使用抗真菌药物的同时可用本品止痒消炎。 3、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本品不宜与其它皮肤科药品同时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腭裂,胚胎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胚胎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 (2)哺乳期生理剂量或低药理剂量对婴儿一般无不良影响。如乳母接受药理性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则不应哺乳。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本品。 9、儿童用药:小儿避免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心力衰竭患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