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虫咬性皮炎及瘙痒性皮肤病的局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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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醋酸地塞米松、薄荷脑、樟脑。 |
熟地黄、当归、羌活、木瓜、川穹、白芍、菟丝子、天麻、制何首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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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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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181 |
国药准字Z12020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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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虫咬性皮炎及瘙痒性皮肤病的局部治疗。 |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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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接涂于患处,每日2-3次,病情较重或慢性炎症患者,每日5-8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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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皮炎、湿疹部位已发生溃烂,化脓等细菌感染时禁用。 3、皮炎、湿疹部位有明显渗出或皮肤破溃时禁用。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口干、口苦、腹痛、腹泻、腹胀、胃痛、胃胀、胃不适、反酸、胃灼热感、便秘、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红。3.全身性:乏力、发热。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潮红、心悸。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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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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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虫咬性皮炎及瘙痒性皮肤病的局部治疗。 |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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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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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 2、已确诊为真菌感染(癣)时不能使用本品单独治疗,但在使用抗真菌药物的同时可用本品止痒消炎。 3、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本品不宜与其它皮肤科药品同时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腭裂,胚胎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胚胎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 (2)哺乳期生理剂量或低药理剂量对婴儿一般无不良影响。如乳母接受药理性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则不应哺乳。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本品。 9、儿童用药:小儿避免使用。 |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慎用。 6.已知有本品或其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