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虫咬性皮炎及瘙痒性皮肤病的局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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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醋酸地塞米松、薄荷脑、樟脑。 |
本品为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克。辅料为:糖粉、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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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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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181 |
国药准字H20054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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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虫咬性皮炎及瘙痒性皮肤病的局部治疗。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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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接涂于患处,每日2-3次,病情较重或慢性炎症患者,每日5-8次或遵医嘱。。 |
口服。1~3岁,10~15(公斤),一次1~1.5包;4~6岁,16~21(公斤),1.5~2包;7~9岁,22~27(公斤),2~3包;10~12岁,28~32(公斤),3~3.5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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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皮炎、湿疹部位已发生溃烂,化脓等细菌感染时禁用。 3、皮炎、湿疹部位有明显渗出或皮肤破溃时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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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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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虫咬性皮炎及瘙痒性皮肤病的局部治疗。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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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本品能机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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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 2、已确诊为真菌感染(癣)时不能使用本品单独治疗,但在使用抗真菌药物的同时可用本品止痒消炎。 3、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本品不宜与其它皮肤科药品同时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腭裂,胚胎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胚胎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 (2)哺乳期生理剂量或低药理剂量对婴儿一般无不良影响。如乳母接受药理性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则不应哺乳。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本品。 9、儿童用药:小儿避免使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西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科;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