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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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氧化苦参碱。 |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分子式:C10H12N4O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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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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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63 |
国药准字H20031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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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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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2克(2粒),每日三次,必要时可每次服0.3克(3粒)。 |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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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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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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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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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降低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D-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肌苷为人体正常成分,参与体内核酸代谢、蛋白质合成和能量代谢,可提高辅酶A与丙酮酸氧化酶的活性,从而使细胞在缺氧状态下进行正常代谢。肌苷有助于受损肝细胞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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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有棉絮状菌丝团;(4)封口松动。4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