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恶性黑色素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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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达卡巴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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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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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441 |
国药准字H1096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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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恶性黑色素瘤。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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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注射用达卡巴嗪: 1、静脉滴注: 取2.5-6mg/kg或200-400mg/m2,用生理盐水10-15ml,溶解后用5%葡萄糖溶液250-500m稀释后滴注。30分钟以上滴完,一日1次,连用5-10日为1疗程,一般间歇3-6周重复给药。 单次大剂量:650-1450mg/m2,每4-6周1次。 2、静脉推注: 一次200mg/m2,一日1次,连用5日,每3-4周重复给药 3、动脉灌注: 位于四肢的恶性黑色素瘤,可用同样剂量动脉注射。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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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水痘或带状疱疹患者禁用。 2、严重过敏史者禁用。 3、妊娠期妇女禁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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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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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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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恶性黑色素瘤。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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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道反应: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2-8小时后可减轻或消失。 2、骨髓抑制: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下降、贫血,以大剂量时更为明显。一般在用药2-3周出现血象下降,第4-5周可恢复正常。 3、少数病人可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全身不适、发热、肌肉疼痛,可发生于给药后7日,持续1-3周。也可有面部麻木、脱发。 4、局部反应:注射部位可有血管刺激反应。 5、偶见肝肾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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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损害、感染患者慎用本品。 2、因本品对光和热极不稳定、遇光或热易变红,在水中不稳定,放置后溶液变浅红色。需临时配制,溶解后立即注射。并尽量避光。 3、对诊断的干扰:使用本品时可引起血清尿素氮、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暂时性升高。 4、用药期间禁止活性病毒疫苗接种。 5、静脉滴注速度不宜太快。 6、防止药物外漏,避免对局部组织刺激。 7、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尿酸、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