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恶性淋巴瘤标准方案MOPP及COPP的主要药物之一,对SCLC、恶性黑色素瘤、多发骨髓瘤、脑瘤(原发或继发)等亦有一定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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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丙卡巴肼。 |
银杏叶浸膏[含24%的银杏糖苷和6%的银杏苦内酯-白果内酯的银杏叶提取物(EGb761)]。本片剂的辅料中含有乳糖成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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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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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458 |
注册证号H2013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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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恶性淋巴瘤标准方案MOPP及COPP的主要药物之一,对SCLC、恶性黑色素瘤、多发骨髓瘤、脑瘤(原发或继发)等亦有一定疗效。 |
-老年人慢性神经感觉和认知的病理性缺陷的症状治疗(不包括Alzheimer病和其它痴呆)。 -下肢慢性阻塞性动脉病的间歇性跛行(2期)的症状治疗。 注:该适应症基于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的临床研究。研究结果表明,50%-60%接受治疗的患者行走距离至少增加50%,而在只遵循保健和饮食疗法的患者中,20%-40%行走距离增加50%以上。 -改善雷诺氏现象。 -血管性原因所致视力下降和视野损害的辅助性治疗。 -血管性原因所致听力下降和眩晕综合征和/或耳鸣的辅助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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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丙卡巴肼肠溶片: 口服。成人一次50mg,一日3次,亦可临睡前顿服,以减轻胃肠道反应,连用两周,四周重复。若白细胞低于3.0×109/L,血小板低于80-100×109/L应停药。血象恢复后剂量减为每日50-100mg。 |
口服。每日3次,每次1片(40mg),餐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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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尤其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 |
罕见有消化道反应、皮肤反应、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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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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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缺乏相关的临床资料,妊娠和哺乳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参见【注意事项】和【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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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恶性淋巴瘤标准方案MOPP及COPP的主要药物之一,对SCLC、恶性黑色素瘤、多发骨髓瘤、脑瘤(原发或继发)等亦有一定疗效。 |
-老年人慢性神经感觉和认知的病理性缺陷的症状治疗(不包括Alzheimer病和其它痴呆)。 -下肢慢性阻塞性动脉病的间歇性跛行(2期)的症状治疗。 注:该适应症基于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的临床研究。研究结果表明,50%-60%接受治疗的患者行走距离至少增加50%,而在只遵循保健和饮食疗法的患者中,20%-40%行走距离增加50%以上。 -改善雷诺氏现象。 -血管性原因所致视力下降和视野损害的辅助性治疗。 -血管性原因所致听力下降和眩晕综合征和/或耳鸣的辅助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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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出现较迟,一般发生于用药后4-6周,2-3周后可恢复。 2、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常见,偶有口腔炎、口干、腹泻、便秘、眩晕、嗜睡、精神错乱、脑电图异常等,肝损害、皮炎、皮肤色素沉着、脱发、外周神经炎等偶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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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定期监测肝肾功能。肝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本品能加强降血糖药的作用)、严重感染、近期经过放疗或抗癌药治疗者应减量。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致畸作用,孕妇尤其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哺乳期妇女用药不确定。 3、儿童用药:小儿每日按体重3-5mg/kg或按体表面积100mg/m2,分次口服,服药1-2周,停药两周。对儿童及青少年长期大剂量用药可有潜在的致癌、致畸性,故临床上可使用其他药物如VP-16替代。 4、老年用药:可酌情减量。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心力衰竭患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