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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多柔比星

盐酸多柔比星

处方药 非医保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多种恶性肿瘤,包括急性白血病、淋巴瘤、软组织和骨肉瘤、儿童恶性肿瘤、成人实体瘤,尤其用于乳腺癌和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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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多柔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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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多柔比星
盐酸多柔比星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多柔比星。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155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缓解多种恶性肿瘤,包括急性白血病、淋巴瘤、软组织和骨肉瘤、儿童恶性肿瘤、成人实体瘤,尤其用于乳腺癌和肺癌。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盐酸多柔比星、盐酸多柔比星注射液: 静脉冲入、静脉滴注或动脉注射,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浓度为2mg/ml。   1、成人常用量单药为50-60mg/ml,每3-4周1次或一日20mg/m2,连用3日,停用2-3周后重复。联合用药为40mg/m2,每3周1次或25mg/m2,每周1次,连用2周,3周重复。总剂量按体重面积不宜超过400mg/m2,分次用药的心肌毒性、骨髓抑制和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溃疡)较每3周用药一次为轻。   2、联合化疗:   (1)ABVD(阿霉素、博莱霉素、长春新碱和达卡巴嗪),主要用于霍奇金淋巴瘤。 (2)CAF(环磷酰胺、阿霉素和氟尿嘧啶),主要用于乳腺癌。 (3)CHOP(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和泼尼松),主要用于非霍奇金淋巴瘤。 (4)FAM(氟尿嘧啶,阿霉素和丝裂霉素),主要用于胃癌。 (5)AC(阿霉素和阿糖胞苷),主要用于成人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 (6)AOP(阿霉素、长春新碱和泼尼松),主要用于淋巴母细胞型急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 (7)ACP(阿霉素、环磷酰胺和顺铂),主要用于卵巢癌和肺癌以及头颈部癌、膀胱癌等。 (8)COAD(环磷酰胺、长春新碱、阿霉素和达卡巴嗪),主要用于软组织肉瘤和成骨肉瘤。 (9)CAO(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主要用于小细胞肺癌。 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 1、本品应为每2-3周静脉内给药20mg/m2,给药间隔不宜少于10天,因为不能排除药物蓄积和毒性增强的可能。病人应持续治疗2-3个月以产生疗效。为保持一定的疗效,在需要时继续给药。本品用250ml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静脉滴注30分钟以上。禁止大剂量注射或给用未经稀释的药液。建议本品滴注管与5%葡萄糖滴注管相连接以进一步稀释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血栓形成和外渗危险。 2、本品禁用于肌肉和皮下注射。 3、肝功能不全病人:对少数肝功能不全病人(胆红素值达4mg/dl)给予20mg/m2本品,血浆清除率和清除半衰期未见变化。然而在取得进一步的经验之前,根据以往盐酸多柔比星的使用经验,对于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给药量要减少。建议当胆红素高于以下数值时考虑减少用量:血清胆红素1.2-3.0mg/dl,用常用量的1/2;大于3mg/dl时用常用量的1/4。 4、肾功能不全病人:由于多柔比星由肝脏代谢和经胆汁排泄,故使用本品时剂量不需作调整。 5、脾切除病人:目前尚无本品用于脾切除病人的经验,故不推荐使用。 6、使用和操作应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使用有沉淀物或其他杂质的器材。 (2)根据推荐剂量和病人的体表面积确定本品的剂量。 (3)用灭菌注射器吸取适量本品。 (4)由于本品中未加防腐剂或抑菌剂,故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 (5)在给药前须取出所需量用250ml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6)除5%葡萄糖注射液外的其他稀释剂或任何抑菌剂都可能使本品产生沉淀。 (7)建议将本品滴注管与5%葡萄糖静脉滴注管相连通。 (8)使用本品溶液时要谨慎,需戴手套。如果药液与皮肤或粘膜发生接触,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 (9)本品的运送和处理的方法与其他抗癌药物相同。 (10)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曾用其他抗肿瘤药物或放射治疗已引起骨髓抑制的病人禁用。 2、心肺功能失代偿患者、严重心脏病患者禁用。 3、周围血象中白细胞低于3500/μl或血小板低于5万/μl患者禁用。 4、明显感染或发热、恶液质、失水、电解质或酸碱平衡失调患者禁用。 5、胃肠道梗阻、明显黄疽或肝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6、水痘或带状疱疹患者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用于缓解多种恶性肿瘤,包括急性白血病、淋巴瘤、软组织和骨肉瘤、儿童恶性肿瘤、成人实体瘤,尤其用于乳腺癌和肺癌。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1、骨髓抑制、心脏毒性、消化道反应均较常见。急性心脏毒性常为心电图变化,多呈可逆性,延迟性心脏毒性可有心律失常、心力衰竭,与药物累积量有关,为不可逆性。 2、药液渗漏可致组织坏死;药液过浓可致血栓性静脉炎,少数可致肝肾功能不全、脱发等。 3、骨髓抑制作用较柔红霉素明显。 4、为防外渗及静脉炎,应将经稀释的药液由正在畅流的静脉输液管下端注入,然后再以N或5%GS冲注。 5、隔日做血常规,定期检查骨髓象、肝肾功能;治疗前后做心脏功能测定(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血清酶学检查)。 6、与阿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尿色可红染;有致癌、致畸及致突变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的肾排泄虽较少,但在用药后1-2日内可出现红色尿,一般都在2日后消失。肾功能不全者用本品后要警惕高尿酸血症的出现;痛风患者,如应用阿霉素,别嘌醇用量要相应增加。 2、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引起黄疸或其他肝功能损害,有肝功能不全者,用量应予酌减。 3、用药期间需检查: (1)用药前后要测定心脏功能、监测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血清酶学和其他心肌功能试验。 (2)随访检查周围血象(每周至少1次)和肝功能试验。 (3)应经常查看有无口腔溃疡、腹泻以及黄疸等情况,应劝病人多饮水以减少高尿酸血症的可能,必要时检查血清尿酸或肾功能。 4、过去曾用过足量柔红霉素、表柔比星及本品者不能再用。 5、本品可用于浆膜腔内给药和膀胱灌注,但不能用于鞘内注射。 6、在进行纵隔或胸腔放疗期间禁用本品,以往接受过纵隔放射治疗者,阿霉素的每次用量和总剂量亦应酌减。 7、外渗后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需确定静脉通畅后才能给药。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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