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多种恶性肿瘤,包括急性白血病、淋巴瘤、软组织和骨肉瘤、儿童恶性肿瘤、成人实体瘤,尤其用于乳腺癌和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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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多柔比星。 |
化学名称: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氯噻嗪,其化学名称为6-氯-3,4-二氢-2H-1,2,4-苯并噻二嗪-7-磺酰胺-1,1-二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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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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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155 |
国药准字H14020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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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缓解多种恶性肿瘤,包括急性白血病、淋巴瘤、软组织和骨肉瘤、儿童恶性肿瘤、成人实体瘤,尤其用于乳腺癌和肺癌。 |
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肾石症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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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盐酸多柔比星、盐酸多柔比星注射液: 静脉冲入、静脉滴注或动脉注射,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浓度为2mg/ml。 1、成人常用量单药为50-60mg/ml,每3-4周1次或一日20mg/m2,连用3日,停用2-3周后重复。联合用药为40mg/m2,每3周1次或25mg/m2,每周1次,连用2周,3周重复。总剂量按体重面积不宜超过400mg/m2,分次用药的心肌毒性、骨髓抑制和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溃疡)较每3周用药一次为轻。 2、联合化疗: (1)ABVD(阿霉素、博莱霉素、长春新碱和达卡巴嗪),主要用于霍奇金淋巴瘤。 (2)CAF(环磷酰胺、阿霉素和氟尿嘧啶),主要用于乳腺癌。 (3)CHOP(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和泼尼松),主要用于非霍奇金淋巴瘤。 (4)FAM(氟尿嘧啶,阿霉素和丝裂霉素),主要用于胃癌。 (5)AC(阿霉素和阿糖胞苷),主要用于成人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 (6)AOP(阿霉素、长春新碱和泼尼松),主要用于淋巴母细胞型急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 (7)ACP(阿霉素、环磷酰胺和顺铂),主要用于卵巢癌和肺癌以及头颈部癌、膀胱癌等。 (8)COAD(环磷酰胺、长春新碱、阿霉素和达卡巴嗪),主要用于软组织肉瘤和成骨肉瘤。 (9)CAO(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主要用于小细胞肺癌。 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 1、本品应为每2-3周静脉内给药20mg/m2,给药间隔不宜少于10天,因为不能排除药物蓄积和毒性增强的可能。病人应持续治疗2-3个月以产生疗效。为保持一定的疗效,在需要时继续给药。本品用250ml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静脉滴注30分钟以上。禁止大剂量注射或给用未经稀释的药液。建议本品滴注管与5%葡萄糖滴注管相连接以进一步稀释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血栓形成和外渗危险。 2、本品禁用于肌肉和皮下注射。 3、肝功能不全病人:对少数肝功能不全病人(胆红素值达4mg/dl)给予20mg/m2本品,血浆清除率和清除半衰期未见变化。然而在取得进一步的经验之前,根据以往盐酸多柔比星的使用经验,对于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给药量要减少。建议当胆红素高于以下数值时考虑减少用量:血清胆红素1.2-3.0mg/dl,用常用量的1/2;大于3mg/dl时用常用量的1/4。 4、肾功能不全病人:由于多柔比星由肝脏代谢和经胆汁排泄,故使用本品时剂量不需作调整。 5、脾切除病人:目前尚无本品用于脾切除病人的经验,故不推荐使用。 6、使用和操作应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使用有沉淀物或其他杂质的器材。 (2)根据推荐剂量和病人的体表面积确定本品的剂量。 (3)用灭菌注射器吸取适量本品。 (4)由于本品中未加防腐剂或抑菌剂,故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 (5)在给药前须取出所需量用250ml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6)除5%葡萄糖注射液外的其他稀释剂或任何抑菌剂都可能使本品产生沉淀。 (7)建议将本品滴注管与5%葡萄糖静脉滴注管相连通。 (8)使用本品溶液时要谨慎,需戴手套。如果药液与皮肤或粘膜发生接触,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 (9)本品的运送和处理的方法与其他抗癌药物相同。 (10)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
口服。1.成人常用量 (1) 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次25~50mg,每日1~2次,或隔日治疗,或每周连服3~5日。(2)治疗高血压,每日25~100mg,分1~2次服用,并按降压效果调整剂量。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日按体重1~2m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mg/m2,分1~2次服用,并按疗效调整剂量。小于6个月的婴儿剂量可达每日3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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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曾用其他抗肿瘤药物或放射治疗已引起骨髓抑制的病人禁用。 2、心肺功能失代偿患者、严重心脏病患者禁用。 3、周围血象中白细胞低于3500/μl或血小板低于5万/μl患者禁用。 4、明显感染或发热、恶液质、失水、电解质或酸碱平衡失调患者禁用。 5、胃肠道梗阻、明显黄疽或肝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6、水痘或带状疱疹患者禁用。 |
1. 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雌激素、两性霉素B(静脉用药),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增加发生电解质紊乱的机会,尤其是低钾血症。 2. 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尤其是吲哚美辛,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关。 3. 与拟交感胺类药物合用,利尿作用减弱。 4. 考来烯胺(消胆胺)能减少胃肠道对本药的吸收,故应在口服考来烯胺1小时前或4小时后服用本药。 5. 与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强。 6. 与降压药合用时,利尿降压作用均加强。 7. 与抗痛风药合用时,后者应调整剂量。 8. 使抗凝药作用减弱,主要是由于利尿后机体血浆容量下降,血中凝血因子水平升高,加上利尿使肝脏血液供应改善,合成凝血因子增多。 9. 降低降糖药的作用。 10. 洋地黄类药物、胺碘酮等与本药合用时,应慎防因低钾血症引起的副作用。 11. 与锂制剂合用,因本药可减少肾脏对锂的清除,增加锂的肾毒性。 12. 乌洛托品与本药合用,其转化为甲醛受抑制,疗效下降。 13. 增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与血钾下降有关。 14. 与碳酸氢钠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机会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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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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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能通过胎盘屏障。对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故孕妇使用应慎重。 (2)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儿童用药:慎用于有黄疸的婴儿,因本类药可使血胆红素升高。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本类药物较易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和肾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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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缓解多种恶性肿瘤,包括急性白血病、淋巴瘤、软组织和骨肉瘤、儿童恶性肿瘤、成人实体瘤,尤其用于乳腺癌和肺癌。 |
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肾石症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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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骨髓抑制、心脏毒性、消化道反应均较常见。急性心脏毒性常为心电图变化,多呈可逆性,延迟性心脏毒性可有心律失常、心力衰竭,与药物累积量有关,为不可逆性。 2、药液渗漏可致组织坏死;药液过浓可致血栓性静脉炎,少数可致肝肾功能不全、脱发等。 3、骨髓抑制作用较柔红霉素明显。 4、为防外渗及静脉炎,应将经稀释的药液由正在畅流的静脉输液管下端注入,然后再以N或5%GS冲注。 5、隔日做血常规,定期检查骨髓象、肝肾功能;治疗前后做心脏功能测定(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血清酶学检查)。 6、与阿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尿色可红染;有致癌、致畸及致突变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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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的肾排泄虽较少,但在用药后1-2日内可出现红色尿,一般都在2日后消失。肾功能不全者用本品后要警惕高尿酸血症的出现;痛风患者,如应用阿霉素,别嘌醇用量要相应增加。 2、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引起黄疸或其他肝功能损害,有肝功能不全者,用量应予酌减。 3、用药期间需检查: (1)用药前后要测定心脏功能、监测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血清酶学和其他心肌功能试验。 (2)随访检查周围血象(每周至少1次)和肝功能试验。 (3)应经常查看有无口腔溃疡、腹泻以及黄疸等情况,应劝病人多饮水以减少高尿酸血症的可能,必要时检查血清尿酸或肾功能。 4、过去曾用过足量柔红霉素、表柔比星及本品者不能再用。 5、本品可用于浆膜腔内给药和膀胱灌注,但不能用于鞘内注射。 6、在进行纵隔或胸腔放疗期间禁用本品,以往接受过纵隔放射治疗者,阿霉素的每次用量和总剂量亦应酌减。 7、外渗后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需确定静脉通畅后才能给药。 |
(1)交叉过敏: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胆红素、血钙、血尿酸、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血镁、钾、钠及尿钙降低。 (3)下列情况慎用: 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因本类药效果差,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毒性增加; ②糖尿病; 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⑤高钙血症; ⑥低钠血症; ⑦红斑狼疮,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⑧胰腺炎; ⑨交感神经切除者(降压作用加强); ⑩有黄疸的婴儿。 (4)随访检查:①血电解质;②血糖;③血尿酸;④血肌酶,尿素氮;⑤血压。 (5)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分泌。 (6)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