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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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磺酸托烷司琼。 |
人参、水蛭、全蝎、赤芍、蝉蜕、土鳖虫、蜈蚣、檀香、降香、乳香(制)、酸枣仁(炒)、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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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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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564 |
国药准字Z1998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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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益气活血,通络止痛。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属心气虚乏、血瘀络阻证,症见胸部憋闷,刺痛、绞痛,固定不移,心悸自汗,气短乏力,舌质紫暗或有瘀斑,脉细涩或结代。亦用于气虚血瘀络阻型中风病,症见半身不遂或偏身麻木,口舌歪斜,言语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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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儿童,一般不推荐用于儿童,如病情需要必须使用时,可参照下列剂量: (1)2岁以上儿童剂量按体重0.2mg/kg,一天最高可达6mg。 (2)第1天静脉给药:将本品6mg(1安瓿)溶于100ml常用的输注液中(如生理盐水、林格氏液或5%葡萄糖液)于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第2-6天口服给药。 (3)儿童口服给药:可从安瓿中取适量的甲磺酸托烷司琼注射液,用桔子汁或可乐稀释后,在早晨起床时(至少于早餐前1小时)立即服用。 2、成人: (1)甲磺酸托烷司琼的成人推荐剂量为一次6mg,每天一次,疗程为6天。 (2)第1天静脉给药:将本品6mg(1安瓿)溶于100ml常用的输注液中。(如生理盐水、林格氏液或5%葡萄糖液)在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 (3)第2-6天口服给药:片剂应在早晨起床时(至少于早餐前1小时)立即用水送服。 3、代谢不良者应用:在为期6天的应用中,无需减少剂量。 4、肝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应用:在急性肝炎或脂肪肝患者中,甲磺酸托烷司琼的药代动力学无改变。但是,肝硬化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血浆药物浓度则较正常的健康志愿者高约50%,然而,如果采用一天6mg,共六天的给药方案,则不必减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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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甲磺酸托烷司琼过敏者及孕妇禁用。 |
个别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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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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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益气活血,通络止痛。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属心气虚乏、血瘀络阻证,症见胸部憋闷,刺痛、绞痛,固定不移,心悸自汗,气短乏力,舌质紫暗或有瘀斑,脉细涩或结代。亦用于气虚血瘀络阻型中风病,症见半身不遂或偏身麻木,口舌歪斜,言语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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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甲磺酸托烷司琼通常耐受性良好,推荐剂量下的不良反应为一过性。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便秘、眩晕、疲劳和胃肠功能紊乱如腹痛和腹泻等。其中某些症状可能由同时应用的化疗药或原来的疾病引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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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用药后可能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故甲磺酸托烷司琼用量一天不宜超过12mg。 2、甲磺酸托烷司琼是否泌入人乳尚未证实,故用药患者不应授乳。 3、甲磺酸托烷司琼常见不良反应是头晕和疲劳,患者服药后在驾车或操纵机械时须要小心。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等不适症状,应减量或停药;4.不宜与抗凝血药物同时服用;5.服用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