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下列感染中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或不能口服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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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钠。 |
麻黄、紫苏叶、地龙、蜜枇杷叶、炒紫苏子、蝉蜕、前胡、炒牛蒡子、五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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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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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2094 |
国药准字Z20103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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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下列感染中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或不能口服的患者。 |
疏风宣肺,止咳利咽。用于风邪犯肺,肺气失宣所致的咳嗽,咽痒,或呛咳阵作,气急、遇冷空气、异味等因素突发或加重,或夜卧晨起咳剧,多呈反复发作,干咳无痰或少痰,舌苔薄白等。感冒后咳嗽或咳嗽变异性哮喘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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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给药。 1、成人一次0.5-1g,每6-8小时1次。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50-100mg/kg,分3-4次给药。 2、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min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阿莫西林1g。 3、严重感染时可与舒巴坦按2:1合用,成人每次本品2g,舒巴坦1g,用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并加入5%葡萄糖溶液150-200ml中静脉滴入,每8小时1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7-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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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偶见恶心、呕吐,胃部不适,便秘,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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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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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下列感染中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或不能口服的患者。 |
疏风宣肺,止咳利咽。用于风邪犯肺,肺气失宣所致的咳嗽,咽痒,或呛咳阵作,气急、遇冷空气、异味等因素突发或加重,或夜卧晨起咳剧,多呈反复发作,干咳无痰或少痰,舌苔薄白等。感冒后咳嗽或咳嗽变异性哮喘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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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药效学试验表明,本品可抑制氨水所致小鼠咳嗽和枸橼酸所致豚鼠咳嗽;可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延长磷酸组胺和氯化乙酰胆碱混合液喷雾引喘豚鼠的引喘潜伏期;能抑制巴豆油致小鼠耳肿胀和角叉菜胶致大鼠足肿胀;对卵蛋白哮喘模型豚鼠支气管肺灌流液中白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及腹腔液中肥大细胞脱粒发生率有一定的降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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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青霉素类药物偶可致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5、大剂量应用时,应注意检测血清钠。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试验显示,10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儿。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 8、儿童用药: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50-100mg/kg,分3-4次给药。 9、老年用药:老年人肾功能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10、药物过量:在一项51名儿童患者参与的前瞻性研究提示,阿莫西林给药剂量不超过250mg/kg时不引起显著临床症状。有报道少数患者因阿莫西林过量引起肾功能不全、少尿,但肾功能损害在停药后可逆。 |
1.运动员慎用。 2.尚无研究数据表明本品对外感发热、咽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癌、肺结核等有效。 3.尚无研究数据支持本品可用于65岁以上和18岁以下患者,以及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4.尚无研究数据支持本品可用于儿童咳嗽变异型哮喘。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