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力纬(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

力纬(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流感病毒引起的普通流行性感冒、甲型流行性感冒。包括:H1(H1N.),HA(HAN.)及H9N9等系列病毒引起的流行感冒。也可以用于奥司他韦不能控制的重症型流感。

查看说明书
力纬(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力纬(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
力纬(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帕拉米韦。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0029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用于流感病毒引起的普通流行性感冒、甲型流行性感冒。包括:H1(H1N.),HA(HAN.)及H9N9等系列病毒引起的流行感冒。也可以用于奥司他韦不能控制的重症型流感。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1、静脉滴注给药。在出现流感症状的48小时内开始治疗。 2、成人:一般用量为300mg,单次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严重并发症的患者,可用600mg,单次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40分钟。症状严重者,可每日一次,1-5天连续重复给药。另外可以根据年龄和症状等酌情减量。 3、儿童:通常情况下可以采用帕拉米韦一日一次,每次10mg/kg体重,30分钟以上单次静脉滴注,也可以根据病情,采用连日重复给药,不超过5天。单次给药量的上限为600mg以内。 4、用法用量方面的使用注意事项: (1)出现流感症状之后尽快开始给药。尚无在出现症状48小时后才开始给药的临床有效性数据。 (2)重复给药,要根据体温等临床症状判断是否需要继续给药,不要盲目地持续给药。 (3)对于肾功能不全患者,由于可能存在血浆中药物浓度持续增高的风险,必须根据肾功能损伤情况调整给药量。本药品仅限于静脉滴注使用。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对于其他任一神经氨酸酶抑制剂(磷酸奥司他韦或扎那米韦)或帕拉米韦注射液的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本品。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主要用于流感病毒引起的普通流行性感冒、甲型流行性感冒。包括:H1(H1N.),HA(HAN.)及H9N9等系列病毒引起的流行感冒。也可以用于奥司他韦不能控制的重症型流感。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根据国外文献报道,临床研究968例患者中,出现包括临床检测值异常的不良反应239例(24.7%)。主要为腹泻56例(5.8%),嗜中性粒细胞减少27例(2.8%),蛋白尿24例(2.5%)。在针对幼儿安全性评价试验的117例患者中,出现包括临床检测值异常的不良反应34例(29.1%)。主要表现为腹泻12例(10.3%),嗜中性粒细胞减少11例(9.4%),呕吐6例(5.1%)。幼儿、未成年人可能出现异常行为,应进行监护。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发生频率不明):在给药过程中,应严密观察,若出现血压降低、面色苍白和冷汗等可能提示休克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2、白细胞减少,嗜中性粒细胞减少(1%~<5%):因可能会有白细胞减少、嗜中性粒细胞减少,故应严密观察,若有异常,须中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 3、同类抗病毒药物的严重不良反应:因其他抗流感病毒药物有严重不良反应,故应严密观察,若有异常情形时,需中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其他同类抗病毒药物的严重不良反应如下: (1)过敏。 (2)肺炎。 (3)暴发性肝炎、肝功能损害、黄疸。 (4)皮肤粘膜眼综合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oxicEpidermalNecrolysis:TEN)。 (5)急性肾功能衰竭。 (6)血小板减少。 (7)精神神经症状(意识障碍、异常行为、谵妄、幻觉、妄想、痉挛等)。 (8)出血性肠炎。

注意事项

1、本品仅对甲型和乙型流感病毒有效。当怀疑为细菌感染或者细菌感染与流感病毒感染合并存在时,应谨慎鉴别,适当用药。 2、肾功能障碍患者慎用。对肌苷清除率在10~30毫升/分钟的患者,用于治疗的推荐剂量应做调整。 3、某些特殊个体在高剂量的临床应用中应注意监测心电指标。 4、帕拉米韦不能取代流感疫苗,其使用不应影响每年接种流感疫苗。 5、切勿滥用本品,只有在可靠的流行病学资料显示社区出现了流感病毒感染及诊断明确后才考虑使用帕拉米韦治疗流感。用药应严格按【用法用量】中推荐的剂量使用,以尽可能减少病毒耐药的可能。 6、根据日本研究报告,在使用该药物治疗期间,应该对患者的精神、神经异常行为予以关注,对未成年人等进行两天的监护;必须对患者、家属提前说明可能出现异常行为。报道流感脑炎等可引起同样的症状,所以必须进行说明。 7、未观察到帕拉米韦对患者驾驶车辆或者操纵机械的能力产生影响。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孕妇及可能怀孕的妇女,只有在其预期利益高于潜在风险时才可用药。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本品在对大鼠和家兔进行的动物生殖研究中,未见致畸作用。胎鼠生殖毒性Ⅱ段试验研究提示药物可能影响胎仔的骨骼发育,对Wistar大鼠的发育毒性最低损害效应水平(LOAEL)为30mg/kg。本品在大鼠的生殖毒性研究显示,药物可通过胎盘;在兔子的生殖毒性研究中有流产和早产的报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慎重。尚未对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开展研究。对大鼠的研究表明,帕拉米韦在乳汁中有分泌,其浓度低于母体的血药浓度。目前尚不知本品在人类的乳汁是否有分泌。 9、儿童用药:低体重儿、新生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10、老年用药:由于老年患者肝、肾或心功能下降,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其他并发病的几率比较高,因此对老年患者用药应谨慎。 11、药物过量:尚无帕拉米韦急性用药过量的经验。帕拉米韦过量用药应包括一般性的支持措施,包括监测患者生命体征和临床状态的观察。对于帕拉米韦注射液用药过量无特定的解毒制剂。本品通过血液透析可以迅速地从血浆中清除。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