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及外科手术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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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盐酸精氨酸、盐酸组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盐酸赖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缬氨酸、甲硫氨酸、色氨酸、甘氨酸、丙氨酸、脯氨酸、酪氨酸、丝氨酸、盐酸半胱氨酸、门冬氨酸、谷氨酸、木糖醇。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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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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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543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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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及外科手术前后。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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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一次缓慢静脉滴注500ml,或遵医嘱。 2、外科手术前后:一次缓慢静脉滴注1500ml,或遵医嘱。按30-40滴/分钟,老年患者及重病者应根据年龄、症状、体重调整,减慢滴速。每日输入木糖醇的量不得高于100g(相当于本品2000ml)。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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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下列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1)肝昏迷或有这种可能性的患者。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或血氮过多者。 (3)氨基酸代谢异常的患者。 2、下列患者慎用: (1)患有严重酸中毒者。 (2)患有充血性心脏衰竭者。 (3)肝脏及肾功能损伤者。 |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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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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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暂无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暂无 老人注意事项: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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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及外科手术前后。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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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象疹样的过敏性反应,症状较少,如发生应停止用药。 2、消化系统:偶有恶心、呕吐等症状发生。 3、心血管系统:偶有心闷、心悸等症状发生。 4、长期输注可能引起代谢性酸中毒。偶可影响肝及肾功能。 5、其它:偶有发冷、发热或头痛等一般反应。 |
本品可减少氨水致小鼠咳嗽次数及枸橼酸致豚鼠咳嗽次数,延长咳嗽潜伏期;抑制豚鼠氯化乙酰胆碱与磷酸组织胺混合液引起的哮喘及卵蛋白致敏豚鼠的支气管痉挛;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及大鼠毛细管排痰量。 毒理研究: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29.36、14.68、7.34g生药/kg(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体临床用量等效剂量的13倍、6倍、3倍)剂量灌胃给药连续26周,恢复期4周,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本品29.36和14.68g生药/kg剂量组给药期间部分受试动物出现偶发一过性狂躁,均持续不足一周后消失;29.36g生药/kg剂量组少部分动物出现短时耳廓局部痈肿疮疡;组织病理学结果显示,29.36g生药/kg剂量组肝脏和肾脏混浊肿胀的发生率及病变程度、心室壁或室间隔心肌出现局限性灶性坏死的动物例数及病变程度均高于空白对照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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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有约38mmol/L的钠离子及46mmol/L氯离子,大剂量用药或电解质合并使用要注意监测血清电解质。 2、使用前应详细检查,药液浑浊切勿使用。 3、本品应一次用完,切勿贮藏再用。 4、大剂量木糖醇快速静脉滴注时,有报道观察到草酸钙沉积于肾、脑等器官。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儿童用药:根据儿童年龄、症状、体重调整,减慢滴速。 7、老年用药:根据老年患者年龄、症状、体重调整,减慢滴速。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 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5.脾虚便溏者慎用。 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