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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昔洛韦

喷昔洛韦

处方药 医保

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注射用喷昔洛韦:用于严重带状疱疹患者,如出血性带状疱疹,坏疽性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三叉神经支带状疱疹,带状疱疹脑膜炎,严重疼痛的早期带状疱疹等和免役机能障碍并发的带状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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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昔洛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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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喷昔洛韦
喷昔洛韦
六味地黄丸
六味地黄丸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喷昔洛韦。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生产企业

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171

国药准字Z120204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注射用喷昔洛韦:用于严重带状疱疹患者,如出血性带状疱疹,坏疽性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三叉神经支带状疱疹,带状疱疹脑膜炎,严重疼痛的早期带状疱疹等和免役机能障碍并发的带状疱疹。

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遗精盗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喷昔洛韦: 1、一次每公斤体重5mg,一日2次,隔12小时滴注一次,每次滴注时间应持续1小时以上,5-7日为一疗程。 2、临用前,取本品1瓶(含喷昔洛韦0.25g),用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用氯化钠注射液100ml稀释,供静脉滴注用。 3、有肾脏疾病、脱水或同时使用其它对肾脏有毒性药物的病人,应调整剂量,缓慢静脉滴注(1小时以上)。 喷昔洛韦乳膏/喷昔洛韦凝胶: 外涂患处,每天4-5次,应尽早开始治疗(如:有先兆或损害出现时)。

口服。一次6g(约30丸),一日2次。

副作用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史者禁用,肾功能异常者、儿童及孕妇慎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注射用喷昔洛韦:用于严重带状疱疹患者,如出血性带状疱疹,坏疽性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三叉神经支带状疱疹,带状疱疹脑膜炎,严重疼痛的早期带状疱疹等和免役机能障碍并发的带状疱疹。

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遗精盗汗。

药理作用

注射用喷昔洛韦: 1、静脉用药在注射部位可发生静脉炎和局部刺激。这是注射液pH值高(大于9.0)的缘故,而非喷昔洛韦的直接效应。 2、喷昔洛韦浓度过高可导致肾小管和集合管损害,并引起血肌酐值升高和肾功能损害,可引起肾区疼痛,这常发生于快速静脉滴注。 3、临床试验中曾见胃肠道反应、尿中红细胞高于正常值、头痛、头晕、双下肢及内踝水肿、手足发热、鼻塞、腹泻和寒战等。 喷昔洛韦乳膏/喷昔洛韦凝胶: 未见全身不良反应,偶见用药局部灼热感、疼痛、瘙痒、轻度刺痛等。

注意事项

注射用喷昔洛韦: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本品为静脉滴注用药,忌用作其它途径给药。 3、静脉滴注时应缓慢(1小时以上),防止局部浓度过高,引起疼痛及炎症。 4、溶液配制后应立即使用,不能冷藏。因冷藏时会析出结晶,用剩溶液应废弃,稀释药液时出现白色浑浊或结晶则不能使用。 5、本品呈碱性,与其它药物混合时易引起溶液pH值改变,应尽量避免配伍使用。 6、有肾脏疾病、脱水或同时使用其它对肾脏有毒性药物的病人,应调整剂量,缓慢静脉滴注(1小时以上)。 7、运动员慎用。 8、儿童用药:儿童中虽未发现特殊不良反应,但应慎用。新生儿不宜以含苯甲醇的稀释液配制滴注液,否则易引起致命性的综合征,包括酸中毒、中枢抑制、呼吸困难、肾功能衰竭、低血压、癫痫和颅内出血等。 9、妊娠与哺乳期妇女用药:药物能通过胎盘,虽动物实验证实对胚胎无影响,但孕妇用药仍需权衡利弊。药物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虽未发现婴儿异常,但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10、老人用药: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应用本品需注意调整剂量。 11、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喷昔洛韦乳膏: 1、不推荐用于黏膜,因刺激作用,勿用于眼内及眼周。 2、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如爱滋病或骨髓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3、药物不要放在儿童可触及的地方。 4、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儿童用药: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7、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喷昔洛韦凝胶: 1、不推荐用于黏膜,如口腔、眼部和阴道,因为可能会引起刺激。 2、本品仅供外用,禁止口服。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如艾滋病或骨髓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妊娠、哺乳期妇女应经医生权衡利弊后慎用。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忌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 3.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2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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