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作为全麻辅助用药,用于全麻时的气管插管及手术中的肌肉松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库溴铵。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比索洛尔。化学名称: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氨基]-2-丙醇,(E)-2-丁烯二酸盐(2:1)分子式:C28H31NO4·1/2C4H4O4分子量:766.97 |
|
生产企业 |
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Merck KGaA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109 |
注册证号H2010067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作为全麻辅助用药,用于全麻时的气管插管及手术中的肌肉松弛。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维库溴铵: 1、本品仅供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不可肌注。 (1)溶剂:本品可用下列注射液溶解成1mg/ml浓度供用,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乳酸林格氏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2)稀释剂: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可用下列注射液混合稀释40mg/L浓度供用,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林格氏液、葡萄糖林格氏液。 2、成人常用量: (1)气管插管时用量0.08-0.12mg/kg,3分钟内达插管状态。 (2)肌肉松弛维持在神经安定镇痛麻醉时为0.05mg/kg,吸入麻醉为0.03mg/kg。最好在颤搐高度恢复到对照值的25%时再追加维持剂量。 3、1岁以下婴儿对本品较敏感,应试小量,肌张恢复所需时间比成人长1.5倍。特别是对4个月以内婴儿,首次剂量0.01-0.02mg/kg即可。如颤搐反应未抑制到90%-95%,可再追加剂量。5个月至1岁的婴幼儿所需剂量与成人相似,但由于作用和恢复时间较成人和儿童长,维持剂量应酌减。与成人类似,在小儿患者中。当颤搐度恢复至对照值的25%时,重复追加初始剂量的1/4作为维持用药,不会有蓄积作用发生。 4、肥胖病人用量酌减;剖腹产和新生儿手术不应超过0.1mg/kg。 |
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造成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应咀嚼。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 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寓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垃,也不宜终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内无急性心力衰竭发作且近2周内基础治疗没有改变。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前首先接受合适剂量的ACEI(或若ACEI不耐受可按受其它血管扩张药物治疗)、利尿剂及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的治疗。 建议在有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 *1.25mg,每日一次.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2.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3.75mg,每日-次,继续用药l |
|
副作用 |
对维库溴铵或溴离子有过敏史者禁用。 |
将不良反应按照系统器官分类并分级。以不良反应发生宰分级的定义如下: 很常见(发生率高于1/10) 常见(发生串低于1/1O) 不常见(发生率低于1/100) 罕见(发生率低于1/1OOO) 非常罕见(发生率低于1/10,000)。 神经系统 特别是在服药初期,有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紊乱及精神紊乱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消退。 常见:眩晕、头痛。 不常见:抑郁、失眠。 罕见:多梦、幻觉。 眼部 罕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使用隐形眼镜的患者应注意)。 很罕见:结膜炎 耳和迷路系统 罕见:听觉损害。 心脏 很常见:心动过缓(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常见:心力衰竭加位(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不常见: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在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心力衰竭加重(在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 血管 常见:肢端冷堪或麻木、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可引起低血压。 不常见:直立型低血压。 呼吸道 不常见:有支气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罕见:过敏性鼻炎。 胃肠道 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等胃肠道症状.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 不常见:肌肉无力、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 比索洛尔可能损害孕妇和/或胎儿/新生儿。一般情况下,β一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能够降低胎盘灌注,而胎盘灌注与发育迟缓、子宫内死亡、吸收和早产有关;在胎儿和新生儿,可能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如果必须使用β一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选择性的β1一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较为理想。除非明确了必须使用,否则孕妇不能应用比索洛尔。如果必须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应该监测子宫胎盘血流量和胎儿的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对孕妇和胎儿产生有害的作用,应该选择其它的治疗方法。必须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出生后的前3天最易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症状。2.哺乳期妇女:本品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儿童用药: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
成分 |
本品主要作为全麻辅助用药,用于全麻时的气管插管及手术中的肌肉松弛。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 (1)神经肌肉阻断药过敏反应已有报道,本品虽罕见,但应引起注意。 (2)神经肌肉阻断药之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故对曾有过敏史者使用维库溴铵应特别慎重。 2、组胺释放与类组胺反应:临床可偶发局部或全身的类组胺反应。 |
||
注意事项 |
1、须在有使用本品经验的医师监护下使用 2、本品可致呼吸肌肉松弛,使用时应给病人机械通气,直至自主呼吸恢复。 3、与吸入麻醉药同用时,本品应减量15%。 4、在可能发生迷走神神反射的手术中(如,使用剌激迷走神经的麻醉药、眼科手术、腹部手术、肛门直肠手术等),麻醉前或诱导时,应用迷走神经阻断药,如阿托品等有一定意义。 5、ICU中重症病人长时间使用维库溴铵,会导致神经肌肉阻滞延长。在持续神经阻滞时,应给予病人足够的镇静和镇痛剂,连续监测神经肌肉的传导,调节本品的用量,以维持不完全阻滞。 6、对脊髓灰质炎病人、重症肌无力或肌无力综合症患者,对神经肌肉阻断药反应均敏感,使用本品应慎重。 7、脓毒症、肾衰的患者慎用。 8、肝硬化、胆汁郁积或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持续时间及恢复时间均延长。 9、本品在低温下手术时,其神经肌肉阻断作用会延长。 10、下列情况可使本品作用增强: (1)低钾血症、高镁、低钙血症。 (2)低蛋白血症、脱水、酸中毒、高碳酸血症、恶液质。 11、对严重电解质失衡、血液的pH的改变和脱水均应尽力纠正。 12、使用本品完全恢复后的24小时内,不可进行有潜在危险的机器操作或驾驶车辆。 1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尚无足够资料证明对胎儿有潜在的危害,但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使用。 (2)研究证明在剖腹产手术中使用临床剂量的本品,对胎儿并未显示不良反应。 (3)因妊娠毒血症使用硫酸镁的病人,能增加维库溴铵神经肌肉阻断效应,应减少维库溴铵用量,并应根椐颤搐反应慎重滴注。 (4)维库溴铵能否进入乳汁中,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慎用。 14、儿童用药:7周至1岁的婴儿,对本品的敏感性比成人高,用量按mg/kg计,其肌张力的恢复时间也延长1.5倍。在氟烷麻醉下儿童的ED90比成人的高(≈32g/kg),其作用和恢复时间分别减少30%和20%-30%。新生儿和婴儿的ED90与成人的大致相同(≈28g/kg),其起效时间较儿童和成人短,而作用和恢复时间较成人长。 15、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可延长起效时间。 16、药物过量:在用药过量的情况下,病人应给予机械通气,并给予适当的胆碱酯酶抑制剂(如新斯的明、吡啶斯的明、腾喜龙)作为拮抗剂。当使用胆碱酯酶抑制剂不能恢复本品的神经肌肉作用时,机械通气应持续至自主呼吸恢复。反复使用胆碱酯酶抑制剂是危险的。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药;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