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热哮痰瘀伏肺证,症见气粗痰涌,痰鸣如吼,咳呛阵作,痰黄稠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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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葶苈子、青皮、陈皮、黄荆子、槟榔、大黄、生姜。 |
本品每毫升含聚乙烯醇14毫克,辅料为:氯化钠、氯化钾、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甘油、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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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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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33 |
国药准字H20064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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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热哮痰瘀伏肺证,症见气粗痰涌,痰鸣如吼,咳呛阵作,痰黄稠厚等。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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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7天为一疗程。10岁以下儿童每次3-5片。 |
每次一滴,滴于患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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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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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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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热哮痰瘀伏肺证,症见气粗痰涌,痰鸣如吼,咳呛阵作,痰黄稠厚等。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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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属高分子聚合物。具有亲水性,在适宜浓度下,能起类似人工泪液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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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久病体虚、脾胃虚弱便溏者禁用。 2、服药后若出现大便偏稀、轻度腹痛,属正常现象,可正常服药或减少用量。 3、若有合并感染的现象,应加服抗菌药。 4、有心、脑、肝、肾等并发症,哮喘持续状态的危重病人和哮喘虚证患者,禁用、 5、本品原名定喘灵。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用后请盖好瓶盖。 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 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 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启后仅限当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