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热哮痰瘀伏肺证,症见气粗痰涌,痰鸣如吼,咳呛阵作,痰黄稠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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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葶苈子、青皮、陈皮、黄荆子、槟榔、大黄、生姜。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厄贝沙坦。化学名称: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分子式:C25H28N6O分子量:42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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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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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33 |
国药准字H200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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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热哮痰瘀伏肺证,症见气粗痰涌,痰鸣如吼,咳呛阵作,痰黄稠厚等。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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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7天为一疗程。10岁以下儿童每次3-5片。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一日1次。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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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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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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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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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热哮痰瘀伏肺证,症见气粗痰涌,痰鸣如吼,咳呛阵作,痰黄稠厚等。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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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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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久病体虚、脾胃虚弱便溏者禁用。 2、服药后若出现大便偏稀、轻度腹痛,属正常现象,可正常服药或减少用量。 3、若有合并感染的现象,应加服抗菌药。 4、有心、脑、肝、肾等并发症,哮喘持续状态的危重病人和哮喘虚证患者,禁用、 5、本品原名定喘灵。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